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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港口镇2022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4-26 分享:

各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港口镇因去年亡人道路交通事故高发,被市道安办列为2022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重点镇街进行挂牌督办。为能确保年底顺利摘牌,现根据港口镇工作实际,制定《港口镇2022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径与镇道安办(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联系,联系人:刘向红、罗嘉敏,联系电话:0760-23187881。

中山市港口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全面推进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的部署要求,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研究,我镇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构建“政府统筹、标本兼治、部门协作、职责落实”的工作格局,全面加强人、车、路、环境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推动交通安全社会管理机制创新,全力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攻坚,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使我镇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0%,不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实现查处摩托车违法行为同比上升20%,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同比上升10%,查处重点车辆违法行为同比上升10%;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头盔率不低于95%。辖区内大型旅游客车、大型公路客车、“营转非”大客车、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的检验率、报废率和多次违法处理率达到100%;“两客一危”车辆入网率达到100%;学校校车标牌申领率达到100%,交通秩序和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发动阶段(4月13日—4月30日)。制定港口镇2022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成立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镇工作动员会议,全面部署开展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12月10日)。按照镇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细化措施,集中组织开展综合治理行动,确保各项措施要求落实到位。

  (三)巩固验收阶段(12月11日—12月31日)。对各部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综合治理工作经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事故预防“路长制”机制。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亲自抓,将交通事故预防责任层层分解,并纳入对村(社区)负责人实绩考评,对死亡事故多发村(社区)发出预警通知并组织约谈,实现三定三包(定岗、定责、定人、包面、包片、包路段)责任制;定期对村居摩电驾驶人头盔佩戴率进行考核,对连续2个月摩电驾驶人头盔佩戴率较低的村(社区)进行通报,确保事故预防工作有序开展。推进头盔劝导工作全民化,由村居牵头组织,参与日常摩电驾驶人佩戴头盔的宣传、劝导和监督工作。(牵头单位:市公安局港口分局;配合单位:村、社区;常态化进行)

  (二)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

  1.加快省级督办路段道路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保障资金投入,加快省级督办的世纪路与华师路交汇路口、三角快线至横二线路段道路交通隐患整改,确保5月底前完成整治达100%。(牵头单位: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市财政局港口分局;完成期限:5月底前)

  2.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工作。加快推进2022年港口镇民生实事道路交通项目的建设,落实兴港路沿线信号灯重建、沙港路测速设备的建设,以及美景路、民新路等重点路段中间物理隔离带的设置等工作。(牵头单位: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港口分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港口分局;完成期限:12月底前)

  3.排查治理交通安全基础设施。重点排查全镇不完善、不合理、不规范的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电子警察)、交通信号灯、安全防护设施缺失以及设计不合理的路口;主干道和工业区交通标志标线和道路中心防护设施缺失,弯道、坡道、桥梁、临水临崖、商业街以及视距不良等具有安全隐患的路段减速带、警示设施、指示让行等标志标识缺失的点段,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负责日常交通设施管养维护工作。(牵头单位: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港口分局、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完成期限:12月底前)

  4.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各村(社区)要排查事故多发、隐患突出、临水临崖的农村道路,逐一造册登记,完善图文台账,落实措施投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到位的,采取应急临时措施,先行开展简易治理,在急弯陡坡、视距不良等地方设置减速带和临时警示标牌,加强安全提示警示。今年各村(社区)排查治理的交通安全隐患路段不少于2处。(牵头单位:村、社区,配合单位: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完成期限:12月底前)

  5.开展道路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督查工作。突出预防施工现场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检查督查,进一步强化道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施工审批流程,严格作业程序,细化安全措施,严格落实施工方案。(牵头单位: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常态化进行)

  (三)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攻坚行动

  1.深化摩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根据“春季攻坚”及“头盔风暴”的文件要求,以城郊接合部道路,工厂、商场、集市、学校、大型住宅小区周边等摩电出行密集路段,摩电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为重点,每周组织政府各职能部门、公安、村居、学校、厂企、小区等开展不少于2场次的集中整治行动,公安部门每周开展不少于5次的整治行动,从严查处摩电无牌无证、闯红灯、逆行、不戴头盔、不按规定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特别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摩电,要一律扣车并顶格处罚。(牵头单位:市公安局港口分局;配合单位:各职能部门,村、社区;常态化进行)

  2.落实酒驾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常态化。根据“减量控大”的文件要求,以及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形势,将酒驾查处工作涵盖到辖区每条道路,并形成常态化工作进行推进。每天在夜间20时至次日凌晨5时的时间段里不定点、不定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每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不少于4场次,严查各类车辆酒后驾驶、醉酒驾驶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港口分局;配合单位:各职能部门,村、社区;常态化进行)

  3.开展“八类车辆”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根据“减量控大”的文件要求,一要加强高速口、辖区主干道,夜间、凌晨等时段的警力部署,依托应用集成指挥平台加大“两客一危一校一货”重点车辆的检查监控力度,依法严格查处“三超一疲劳”、违法载人等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二要组织发动农村“两站两员”,加强对农村客运以及延伸到农村的公交客运的检查劝导力度,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三要加强对货车轻微违法行为的警告提醒。对货车车辆安全设施不全,放大号牌不清晰等14种轻微违法行为,只警告、不罚款。四是以学校周边道路以及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通行线路的关键节点为重点,切实加大路面巡逻和视频巡查力度,严查超员、超速、非法改装、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港口分局;配合单位:应急管理局、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常态化进行)

  4.开展占道经营影响交通安全的整治行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引导群众进入农贸市场经营,对存在的占道经营较为突出的道路,加大力度连续密集整治,坚决依法取缔,防止因占道经营阻塞交通,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的整治行动。(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常态化进行)

  (四)开展群众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提升攻坚行动

  1.多措并举,强化“八进”宣传常态化建设。一是以村居平台优势深化“警示教育”工作开展,结合本地居民的出行特点,强化走访宣传力度,以单张入户、海报见街的宣教形式,提升群众对交通安全常识的知晓率,各村(社区)要尽快为交通安全劝导站、服务站配置专职安全员、协管员,配齐反光背心、指挥棒、喊话器等必要的装备器材,落实农村交通违法上路劝导工作。二是建立校讯通、中山市学校安全教育实验平台、校园网电视、“第二课堂”四位一体的宣传阵地。三是在厂企交通安全宣传服务站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对客货运输、校车、危化品运输企业开展面对面、点对点教育培训。每月培训学习不少于1次。四是建立出租屋流动人员交通安全教育模式。掌握全镇出租屋流动人口底数、出行和交通安全状况,建立出租屋流动人员交通安全教育规范化、属地化和常态化的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公安局港口分局;配合单位:宣传办(教体文旅局),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各村、社区;常态化进行)

  2.牵手各类媒体,建立交通安全宣传体系。一是用好新媒体。利用微博、微信,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业务解答、舆论引导、警民互动等活动,以新思路、新话语发挥“微”作用。二是要夯实交通安全短信发布平台建设。保障短信平台覆盖重点车辆驾驶人达100%。三是建立镇电视“两公布一提示”字幕播报机制,实现交管动态信息及时向公众开放。四是建立交通安全宣传联盟机制。利用全镇各大百货商场的LED显示屏、户外大型广告显示屏、电影屏幕,将交通安全宣传与群众的消费生活无缝衔接。(牵头单位:宣传办(教体文旅局);配合单位: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常态化进行)

  3.拓宽宣传渠道,推动交通安全文化建设。一是策划好主题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策划议题,每月精心组织不少于1次的群众性主题宣传活动,为文明交通造势。二是联合义工等社会组织助力“全民交通文明出行”活动,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发展文明交通志愿队伍,自主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三是开展讲师联盟宣讲活动,每月开展不少于30场次。四是开展“农村大喇叭”宣传教育活动。(牵头单位:市公安局港口分局;配合单位:宣传办(教体文旅局),团委,村、社区;完成期限:12月底前)

  4.突出问题根源,加强重点群体源头教育。一是加强摩托车驾驶人的安全教育。通过电视、海报、单张、短信、横幅等形式和村(社区)、厂企宣传服务站等阵地开展专项宣传,扩大摩托车交通安全的社会知晓率。二是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通过开展佩戴头盔行业示范活动和安全带示范活动、“头等大事、幸盔有你”等活动,深化开展头盔主题宣传教育工作。三是推进头盔劝导工作全民化,由村居牵头组织,参与日常摩电驾驶人佩戴头盔的宣传、劝导和监督工作。(牵头单位:市公安局港口分局;配合单位:宣传办(教体文旅局)、村、社区;常态化进行)

  5.加强督导检查,把好重点领域“第一关”。经信部门牵头组织辖区厂企、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小区物业、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牵头组织学校,各村居牵头组织各生产小组,落实厂企、小区、学校门口和村居路口摩电驾驶人的劝导、宣传和监督工作。(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常态化进行)

  (五)开展重点运输企业的源头监管攻坚行动

  1.开展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运输源头治理工作。一是对辖区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和车辆维修单位等开展突击清查,全面清查改装、维修、销售记录,对存在违法犯罪的,要坚决依法从严处罚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二是对辖区危化品生产、销售企业的台账和灌装危化品记录开展一次全面清查,对为非法承运的企业、车辆进行非法灌装危化品的,一律依法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坚决追究法律责任。三是对辖区危化品装载和发货的企业、站场危化品运输车出车前装载合法状况进行清查,严查“大罐小标”、超载、未按规定悬挂或喷涂车身反光标识和警示标志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完成期限:12月底前)

  2.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事故预防主体责任。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全面清查辖区客、货运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检查营运车辆安全状况,督促企业加强车辆、驾驶人管理,对违规运营的运输企业,一律依法依规严肃惩处,问题突出的,坚决停业整顿。二是深入辖区危化品运输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检查企业经营许可和安全管理制度,逐车检查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车辆道路运输证以及驾驶人、押运员从业资格证。三是建立通报约谈机制,对事故、违法未处理以及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存量较多的运输企业,集中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分管安全的负责人,督促落实整改。四是每月督促辖区车属单位及时清理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记录,确保辖区内大型旅游客车、大型公路客车、“营转非”大客车、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的检验率、报废率和多次违法处理率达到100%;要加强“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确保“两客一危”车辆入网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应急管理局,完成期限:12月底前)

  3.加强重点驾驶人隐患排查。每月对辖区客货运企业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管理,排查货车驾驶人驾驶资格与实际驾驶车型是否相符,是否有违法、事故未及时处理,是否有吸毒行为,驾驶证是否审验。对驾驶证被注销或降级、有严重交通违法未处理、违法记分满12分、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换证的,通报所属企业,确保隐患消除到位。(牵头单位:市公安局港口分局;配合单位: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完成期限:12月底前)

  4.加强重点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按照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建立的隐患车辆及隐患企业清单每月集中开展上门排查,督促车主及时办理检验、报废、违法处理手续,并依法处罚。对找不到车主或企业的,要及时将车辆信息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对“营转非”大客车有非法营运行为的,要严肃查处;加强校车通行秩序的监管,督促辖区学校按规定申领校车标牌,要求申领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公安局港口分局;配合单位: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教体局;完成期限:12月底前)

  5.持续开展“头盔风暴”督导检查工作。在全辖区持续开展“拒绝供油、拒绝维修”专项工作,加强对加油站、维修企业进行检查,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多部门深入重点企业的暗访检查,重点检查动态监管机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发现安全隐患的,要现场制作《督促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迅速落实整改。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源头管理,对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的企业、销售点进行抽检,对违规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争取早日实现摩电头盔佩戴率达100%;(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完成期限:12月底前)

  (六)开展道路样板工程建设,打造文明交通示范路品牌。将兴港路等11条辖区主要干道设立为我镇的“严管路”,通过整治道路通行秩序、治理交通安全隐患、加强交通应急管理、加强部门协作、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服务等措施,逐步改善道路通行秩序,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完善交通安全设施。(牵头单位:市公安局港口分局;配合单位:宣传办(教体文旅局)、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港口分局、应急管理局;完成期限:12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针对2021年亡人事故持续高发、交通安全形势严峻的实际,根据《关于将港口镇、火炬开发区列为2022年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重点镇街挂牌督办的通知》(山联通字〔2022〕3号),我镇被列为2022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重点镇街进行挂牌督办。各单位要充分认清我镇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力投入,切实担负起本单位综合治理工作责任。

  (二)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密切配合。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鼓舞士气,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巩固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在事故预防工作中的作用,形成管理合力,实现工作成效的最大化。

  (三)加强督查考核,强化责任倒查。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关单位、人员工作未落实到位、治理效果不明显、影响综合治理整体工作推进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并在年度考核评比中,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不落实的单位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四)完善工作台账,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加强日常工作情况的总结,注意收集、汇总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好的工作经验、做法,形成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台账。每月1日前报送上一个月工作情况,12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和工作台账。联系人:刘向红、罗嘉敏,联系电话:0760—23187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