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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港口镇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中港党政综合办〔2022〕32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6-10 分享:

各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港口镇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港口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

港口镇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法依规加大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整治力度,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22〕10号)和《关于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赊账工作的通知》(中工信民营〔2022〕1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2022年组织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投资条例》,全面排查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情况,依靠法治化、市场化方法并适当运用行政手段,集中化解存量拖欠,严防新增拖欠,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着眼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处理会商机制、重点案件督办检查机制和约谈机制,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助力稳定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核查、建立台账。各部门组织开展排查,并建立详细工作台账。

  1.聚焦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形成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拖欠(已进入司法程序的除外)开展排查并建立台账,做到应报尽报,避免漏报,严禁瞒报。

  2.对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工业和信息化部清欠线索台账系统、审计督查、广东省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平台的拖欠问题线索开展核查,做到核查线索全覆盖。

  (二)集中力量、全面化解。各部门对照台账逐一细化落实,无分歧欠款发现一起清偿一起,确有支付困难的于6月底前明确还款计划。对有分歧欠款,推动加快协商解决或运用法律手段解决。

  (三)加强约束惩戒和典型曝光。各部门要把防范和化解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工作纳入日常工程,强化考核与监督机制。财政分局对机关、事业单位对中小企业形成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及时支付。公有资产事务中心督促所监管镇属企业将及时支付情况纳入企业内部绩效考核,强化监督问责。对于恶意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违反政府投资和预算管理规定造成拖欠,在合同中设置超出行业常规、明显不合理的付款条件和付款期限,一边故意占用上下游企业账款一边通过关联机构提供应收账款融资赚取利息等典型案例,依法依规惩戒并予以曝光。

  (四)加强源头治理、严防新增拖欠。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府投资条例》,在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充分论证资金筹措方案,确保项目建设资金按规定落实到位,没有落实资金来源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涉及举债融资的政府投资项目,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债责任,严格按照投资计划及时足额办理政府投资资金拨付,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严禁以各种方式要求企业垫资建设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镇党委会审查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方案,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

  (五)加强中小企业融资和权益保护服务。加强《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解读和相关培训,综合治理办公室(港口司法所)要加强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增强中小企业风险防范和维权意识。发挥惠企政策平台作用,精准推送政策信息。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排查(5月20日至5月27日)。聚焦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形成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拖欠,组织精干力量一个部门一个部门清理、一个单位一个单位排查,排查中发现的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除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外,都要纳入建立工作台账,有争议的作详细说明,严禁瞒报。台账要明确责任分工,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进度动态,做到化解一件、销号一件。

  (二)开展监督检查(6月1日至6月10日)。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专班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的内容如下:

  1.检查投诉问题线索办结情况,重点对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工业和信息化部清欠线索台账系统、审计督查、广东省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平台中已办结的拖欠问题线索进行随机抽检,对涉及的投诉人进行电话回访,尤其是对达成还款协议的线索进行回访,了解投诉企业是否满意。

  2.检查投诉问题线索未办结情况,重点检查投诉问题线索台账,无分歧欠款是否及时清偿,确有支付困难的是否列出还款计划,明确责任人跟踪督促落实还款;双方有争议的欠款,是否积极推动双方通过协商、司法等方式加快解决;投诉问题线索办理是否存在推诿、拖延、敷衍等问题。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5月20日至2022年底)。重点开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宣传解读和培训,提高中小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和职能部门责任意识;建立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教体文旅局、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城市建设和管理局、水务事务中心、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港口分局等部门督促指导积极做好本领域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市财政局港口分局对被投诉人为机关、事业单位的投诉进行跟踪处理。公有资产事务中心对被投诉人为镇属企业的投诉进行跟踪处理。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对被投诉人为内资大型企业的投诉及被投诉人为外资及有关服务业大型企业的投诉进行跟踪处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口分局等部门推进拖欠农民工工资与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协同治理,将清欠款项优先用于清偿农民工工资。建立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专班和相应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工作举措;对于投诉线索要按时限要求处理,督促投诉处理单位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并反馈至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强化政治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协调联动,落实有关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所监管对象的监督管理。做到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处理,确保完成目标任务,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严格惩戒约束。要密切跟进工作进展,对问题整改清偿情况及时开展跟踪督查,重点对拖欠台账不实、清欠化解举措不力,清偿协议到期后无法落实等情况加强督查。对拖欠严重、工作敷衍搪塞的单位,加大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和惩处力度,对拖欠账款问题线索办理推诿、拖延、敷衍、弄虚作假的进行约谈批评。由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牵头,市财政局港口分局、纪检监察办公室(审计办公室)、公有资产事务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口分局组成工作专班,建立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

  (四)强化风险防范。各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加强对拖欠账款问题传导效应等潜在风险的分析研判,密切跟踪、快速反应,做好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对舆情反应较多的热点问题,及时查明情况,加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注重工作方式方法,防止作风简单粗暴等引发社会矛盾,积极稳妥推进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