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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港口镇源头治理欠薪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8-04 分享:

各有关单位、村(社区):

  《港口镇源头治理欠薪问题实施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港口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8月3日

港口镇源头治理欠薪问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欠薪源头治理,确保劳动者劳有所得,增进民生福祉,推动我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源头治理欠薪问题实施办法》《中山市源头治理欠薪问题实施办法》及有关文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各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我镇欠薪问题源头治理,切实解决治欠保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持续巩固拓展根治欠薪成效。

  二、工作目标

  将源头治理欠薪作为各部门“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建设、强化部门联动,实现欠薪苗头消除在企业,欠薪隐患化解在基层,确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主要措施

  (一)落实工作机制,形成治欠合力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省、市办法明确提出,要将源头治理欠薪作为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一把手工程。镇治欠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使命,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合治理,全面落实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定期(一般每季度)召开镇治欠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督促落实防欠治欠工作,人社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督查检查、考核评估工作。

  2.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利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实现人社、经科、综治、财政、城建、水务等部门的工程项目审批、资金落实、施工许可、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信息及时共享。持续落实风险预警工作机制,强化欠薪执法检查和信用惩戒,建立健全对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诚信扣分制度,确保我镇根治欠薪工作协同发力、提质增效。各行业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主动参与到考核中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以高质量的治欠工作迎接省、市每月的专项考核。

  (二)落实监察机制,加大防欠力度

  3.进一步加强巡查检查。对辖区内企业、在建工程项目强化日常巡查检查,定期对规上企业、重点企业开展劳动监察(大检查)行动,督促企业规范用工,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加大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检查力度,发现未签订的及时督促用人单位补签。从严抓好工人工资支付专项账户管理制度、建筑工人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落实。

  4.重点加强“两新”对象检查。按照省、市源头治理欠薪问题实施办法的要求,对新开工项目和新开办企业开展检查,督促建立工作台账。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八个必须”,开工前必须将工程款准备到位;必须按规定缴存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必须开立使用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必须规范设置维权告示牌;必须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实名登记;劳资专管员必须接受有关培训;必须明确项目工资发放监管责任人员;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必须依法发包、承包,确保新建项目“一开工,即达标”。

  5.重点加强在建项目检查。工程领域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办理、使用工资支付专用账户,落实实名制管理、保证金缴存、预付款、劳资专管员等制度。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加强施工总承包单位用工监管,督促落实总包代发,每月制作总包单位、审核分包单位编制的农民工考勤表、工资支付表等工资发放资料,并通过实名制平台向开户银行提交支付农民工工资(含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申请,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三)规范案件查处,提高清欠质效

  6.进一步规范案件查处,努力“提质量”。规范欠薪线索、劳资纠纷案件办理流程,建立工作台账,梳理登记案件、线索,实行“首问负责制”、销号制度。利用“三方”联调机制,对于情况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进行调解,实现劳资双方和解。对未实现和解的案件可以申请仲裁或诉讼。坚持依法依程序立案、办案,重大纠纷案件提请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依法依程序采取劳监行政措施,引导纠纷双方依法维权,人社部门发现涉案人案有拒绝调查、逃匿或者转移、隐藏、销毁证据等行为,依法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调查。制定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因应群体性事件人数规模分类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群体性上访、缠访、闹访事件发生。

  7.进一步推动快查快处,努力“减存量”。立足抓早抓小、快查快处。调处人员要做到有诉必应、快速核处,实现欠薪问题早发现早处置,矛盾纠纷不出镇。加大欠薪线索核处力度,特别是国家欠薪平台、12345平台、指尖维权及信访渠道反映的线索,严格依规高效率、高质量办理。对欠薪属实的,做到快立快处快结,对不属欠薪问题的,第一时间告知维权途径,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

  8.进一步加强责任追究,努力“遏增量”。对欠薪有效线索及时立案查处,责令欠薪企业依法支付被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逾期未履行责令改正指令或行政处理决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条件的,列入对象名单并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机制要求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人社、公安部门应进一步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机制要求,细化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及办理流程,强化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力度。工程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应按要求开展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督办本领域内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欠薪案件。

  (四)加强宣传引导,畅通投诉渠道

  9.进一步深入开展宣传培训。组织建筑业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开展用工普法宣传,做到未上岗先普法。对新开办企业、新开工项目的企业负责人和劳资管理人员在一周内开展法律宣讲培训,在一个月内进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实地检查并建立台账。

  10.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通过便捷便民方式引导劳动者在当地反映欠薪问题。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坚持正面宣传,普及与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引导农民工增强维权意识,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引导企业经营者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严格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工作,严厉打击欠薪违法行为,积极营造“不能欠”“不愿欠”“不敢欠”的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树立底线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进一步强化欠薪源头治理,确保劳动者劳有所得,增进民生福祉,服务我镇高质量发展。要保障好治欠工作经费,有关项目应当纳入财政预算。

  二是落实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把源头治理欠薪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研究部署,推动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要不断强化根治欠薪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坚持管行业必管稳定的原则,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导致的欠薪问题、政府投资项目欠薪问题、国有企业欠薪问题、新业态行业欠薪问题等,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化解和制止,多方合力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各有关部门要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年度考核、源头治理欠薪工作每月调度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对标对表,认真履责。相关任务分配和责任分解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主体、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指标任务能够高效率、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