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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港口镇平安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1-23 分享:

各有关单位、村(社区):

  为贯彻落实省、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部署,依据《广东省平安乡村建设指导意见》《中山市平安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实施,特制定《港口镇平安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山市港口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12月12日

港口镇平安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广东省平安乡村建设指导意见》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加快强镇兴村的行动方案》部署,扎实推行“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持续深化平安乡村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关于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平安乡村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坚持把提升平安建设能力作为主攻方向,坚持把促进乡村和谐稳定作为根本目的,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总体目标。按照“一年开局起步、三年初见成效、五年显著变化、十年根本改变”的工作目标,通过平安乡村建设,实现维护国家安全、打击预防违法犯罪、化解矛盾纠纷、社会自律规范等“四种能力”明显提升,刑事案件发案、突出治安问题、非法宗教问题、公共安全事故、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五类问题”有效遏制,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2023年,全镇所有行政村全面启动实施平安乡村建设工程。到2025年,平安乡村建设短板弱项基本补齐,发现问题隐患能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能力显著增强,建成合格率达到95%以上,平安乡村建设初见成效。到2027年,平安乡村建设合格率达到97%以上,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完善,乡村既充满活力又稳定有序。到2035年,平安乡村建设基本全覆盖,乡村治理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村民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平安乡村建设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党组织领导平安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

  1.健全党组织对平安建设领导的工作机制。健全党组织对平安建设的领导机制,组建由党组织书记任组长,治保主任任副组长,其他“两委”成员、治安联防队、网格员、人民调解员、驻村民警、驻村法律顾问以及挂点的义工组织、社工、志愿者团体等共同参与的村(社区)平安建设工作小组。明确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平安乡村”建设的总负责人,确定专职人员负责“平安乡村”建设。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平安乡村建设具体工作措施。

  2.加强平安建设协调配合。建立完善村(社区)平安建设工作小组成员协同开展治安巡防、交通管理、安全排查、矛盾调处、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治安防范、交通安全、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流动人口管理等具体措施。村(社区)平安建设工作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平安乡村”建设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主题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

  3.开展平安建设议事协商活动。把平安乡村建设摆上重要日程,充分发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小组会议等乡村治理载体作用,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协商活动,推动自治、法治、德治深度融合,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二)优化网格化服务管理

  4.加强村级综合网格服务管理。以地理位置、人口和资源状况为依据,合理划分村级综合网格。规范网格员工作程序、综合网格工作任务,建立完善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加强网格员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强化日常巡查、发现报告和应急处置,及时防范化解隐患苗头。

  5.制定网格党组织服务项目清单。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制定网格党组织服务项目清单,引导共建单位和党员认领服务项目、积极参与服务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和村民需求,不断优化服务项目和相关流程。

  (三)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6.发挥村级矛盾调解平台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村(社区)综治中心、网格中心(工作站)建设,发挥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等委员会的作用,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7.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依托镇村两级综治中心(工作站)建立矛盾纠纷转办、调处、评价机制,明确矛盾纠纷化解的工作流程和责任主体,确保各类矛盾纠纷能够及时发现、有效处理。

  8.创新群众参与调解方式方法。拓宽民间调解、道德评议、仲裁调解等渠道,积极培育“五老一贤”等社会调解力量,重视邻里之间的信任和情感纽带作用发挥,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四)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9.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重点加强“雪亮工程”及相关技防设施配套,落实“社区一警两辅、村一警一辅”机制,构建农村地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10.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农村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11.加强农村地区信息化应用。按照“先共享存量,后补点增量”的思路,积极推广智慧小视频模式,推动将乡村公共安全视频接入市政务外网共享视频平台,推广应用“粤居码”,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智慧型警务室,提高农村信息化防控水平。

  (五)强化重点人群、弱势群体服务管理

  12.强化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制定服务管理措施,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群体的服务管理,进一步提升服务管理精准化、信息化水平,防止脱管失控。

  13.关心关爱弱势群体。加强对农村留守、生活困难的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流浪乞讨人员、低收入群体等弱势群体的关心关爱,为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经济救助和帮扶。

  14.保障弱势群体权益。贯彻弱势群体救助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弱势群体权益。加强安全教育、心理疏导,提高弱势群体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

  (六)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管理

  15.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权益维护等服务,定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掌握退役军人的生活动态,满足退役军人在生活、工作、家庭等方面需求。

  16.做好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加强退役军人服务站法律咨询服务供给,协助解决退役军人各类纠纷,及时提供各类法律援助,引导退役军人依法维权。

  (七)深化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

  17.落实服务监管责任。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管理,完善和落实保险保障制度,为监护人照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充足的物质保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个人极端行为。

  18.加强心理服务站点建设。建立村(社区)社会心理服务室,依托基层综治中心,设立“粤心安”社会心理服务室,为当地村民提供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多元服务。

  19.创新社会心理服务模式。通过“党建+心建”的方式,将社会心理服务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平安建设范畴,融入基层党团建设、矛盾纠纷化解、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推动社会心理服务整体发展。

  (八)开展农村“平安出行”建设

  20.开展农村平安出行建设。制定促进农村地区平安出行措施,组织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排查,定期排查整改道路交通隐患。有序推进危旧桥梁整治,按计划建设改造,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硬件水平。

  21.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农村居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探索完善交通安全劝导站实体化运作机制,落实相关经费保障,设置专职交通安全劝导员。以农村(面包车、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老年人、学生为重点人群开展普法宣讲、安全劝导。全面普及驾乘摩托车“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骑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理念,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九)严格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

  22.建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网络。强化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增强村民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3.加强农村地区安全检查巡查。定期对村属企业(村级工作园区)进行安全检查和巡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加强村属企业安全监管,确保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执行严格安全管理措施,保障生产车间、库房、人员等关键部位安全。

  24.加强农村地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农村消防力量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地区电气改造和城中村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定期开展消防设备维护和检查,加强消防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十)落实公共安全责任制

  25.健全公共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公共安全各级责任人员具体责任,加强定期巡查巡防,排查整改农村学校、商场、车站、变电站、港口码头、铁路沿线、工程项目、山塘、水库、河堤、林区、景区、山体、矿井等重要场所隐患。

  26.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在水库、河堤等存在安全风险的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确保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安全事故。

  (十一)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

  27.壮大乡村治理力量。加强驻村工作者培养管理,发展壮大驻村工作者、村干部、平安员、保安员、网格员、护林员、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乡村治理力量。通过探索建立提供保险、补贴、奖励等相关职业保障机制,激发乡村治理一线力量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28.构建群防群治队伍。落实《港口镇组建“香山义警”(平安志愿者)全面加强新时代群防群治建设总体方案》,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寓警于民、融民于警”理念,积极打造具有港口特色的“香山义警”(平安志愿者)队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本地群防群治队伍培训。

  (十二)发挥优秀传统文化教化引导作用

  29.注重优化传统文化培育。深入研究挖掘岭南传统文化精髓,涵养向上向善、刚健朴实的文化氛围,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倡导和推动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的邻里关系,充分运用传统文化的教化作用,引导村民遵守规范、和谐共处。

  30.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大力推动优秀传统文化、法治文化与村规民约深度融合,引导村民知法、守法、用法,推动移风易俗、实现柔性治理,促进乡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机制

  (一)健全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制度

  1.落实维护平安稳定责任。依法协助开展平安建设工作,建立违法犯罪发现机制、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制度、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定期深入分析评估辖区社会治安状况。

  2.抓好社会治安风险预警预防。发挥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的预警预防作用,制定完善相关应对方案,及时处理潜在治安隐患,将社会治安风险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二)建立健全违法犯罪发现机制

  3.健全违法犯罪发现机制。鼓励村民检举揭发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检举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邪教及非法宗教活动等违法犯罪。严厉打击整治农村黑恶势力,加大对农村地区涉黑涉恶案件侦办力度,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坚决防止农村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

  4.开展重点领域宣传教育。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反邪教及非法宗教活动警示教育。将防范和整治“村霸”纳入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宣传。

  (三)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5.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制定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黑恶势力、公共安全事故、新增涉毒人员及涉黄赌犯罪案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电信诈骗人员、未成年人犯罪及针对妇女和未成年人的犯罪、涉访违法行为、群体性事件等负面清单。

  6.加强负面清单管理。加强信息搜集、数据分析、形势研判,及时评估负面清单风险状况,提高预警监测能力水平。根据负面清单的风险危害程度,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党政负责人认真落实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把平安乡村建设作为平安中山建设和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镇平安建设一体推进落实。

  (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强平安乡村建设经费保障。充分发挥政策资金引导作用,统筹利用各项相关政策与资金,支持平安乡村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和完善“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等考核评价体系。

  (三)强化示范引领。坚持“抓点示范、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总体思路,选取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村(社区)作为示范点,逐步推广成功经验,扩大示范效应。明确政府相关部门责任,将平安乡村建设的任务和目标分解至有关责任主体,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注重创新实践,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工作模式和方法,加强对示范点和先进典型的总结和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和辐射带动效应。

  (四)强化宣传引导。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社交媒体、宣传栏、公共场所等各种宣传渠道,提升宣传覆盖面、影响力。充分利用省媒市媒宣传媒介,全面推广平安乡村建设成效及成功案例,讲好平安故事,凝聚社会共识,汇聚各方力量,进一步增加全社会对平安乡村建设的认同度、支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