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镇于2018年12月25日印发了《港口镇招商引资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中港府办〔2018〕1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有关制定情况作出以下说明。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港口镇招商引资工作的管理,促进全镇招商引资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本办法。
二、形成过程
镇经信局根据《中山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版)》(中府〔2013〕110号)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中府办〔2015〕10号)等文件,起草了《港口镇招商引资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镇经信局于2018年7月17日在港口镇政府信息网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15天,并向镇各有关单位及港口镇商会和中山市游戏游艺行业协会专门进行书面征求意见,形成修订一稿。于2018年9月12日经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根据镇党委会意见,经镇长签发后以中港府办〔2018〕121号文印发至各有关单位执行。
三、基本内容
《管理办法》共有六章二十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章 招商引资项目要求。
第四章 招商引资工作流程。
第五章 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和监督。
第六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