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您当前的位置: > >政策解读

关于《港口镇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7-14 分享:

政策文件:《港口镇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


  港口镇于2022年6月23日印发了《港口镇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中港府〔2022〕3号)。现就《港口镇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更好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强市战略,港口镇不断加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保障措施,构建良好的引才、育才、用才环境,港口镇党委、政府在广泛征求业务部门、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意见基础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形成过程

  根据周边镇街的人才公寓管理工作相关经验,结合我镇工作实际,认真制定了《港口镇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在2022年3月31日至4月29日通过镇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2022年3月10至4月18日期间,三次向镇经科、人社、财政等部门征求意见;2022年6月7日经港口镇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审查,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事项;2022年6月14日经镇司法所委托法律顾问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随后提交镇党委会集体研究并表决通过形成定稿。经镇长签发后以中港府〔2022〕3号文印发。

  三、主要内容

  《港口镇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共五个部分十五条,包括总则、申请条件、租房管理、申请程序、其他事项。全面对人才公寓的管理工作进行明确规定,确保整个人才公寓租住管理规范有序,进一步提高我镇人才安居服务水平,更好保障人才全身心投入创新创业。

  四、社会效益

  《港口镇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我镇人才服务保障能力,为各类引进人才在住房安居方面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有利于更好地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创造更好的干事创业条件。

  五、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2022年7月25日起实施,并由镇党建办负责解释,按工作需要进行修订。如与上级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港口镇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研究。

港口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