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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开展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加强对示范平台的服务指导,规范示范平台服务管理,参照《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7〕2 号)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6〕2 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草拟了《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提出意见时间: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3月14日
反馈意见方式:电话(88307014) 、邮件(zseiis@163.com)、通信(中山市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六楼637室)
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