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鼓励和促进我市总部经济发展,加快形成总部经济规模效应,继续发挥总部企业的带动作用,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对《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发展总部经济的若干意见》(中府〔2014〕58号)进行了修订,拟定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发展总部经济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18年9月4日至2018年9月1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社会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公布,具体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