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司、各基层社: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抓好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9月17日至9月18日,市供销社组织开展了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自查自纠。
市供销社党组、理事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针对重大节假日及时研究部署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中供办〔2021〕13号),要求各基层单位增强责任意识,统筹落实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疫情防控和防风防汛等安全生产工作。从8月31日至9月18日,各直属公司和基层社共成立24个检查组,出动检查人员643人次,排查经营点249个,对石油气供应点、烟花爆竹门店、出租物业等重点场所进行自查,共发现安全隐患5处并已现场整改完毕。
(二)加强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9月17日至9月18日,由市供销社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共出动15人,分成4个检查小组,对系统内石油气站、烟花爆竹门店、出租物业等27个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督查抽检。从抽检情况看,各单位都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并做到证照齐全、通风良好,不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做得较好的有资产经营公司、烟花爆竹公司、南头供销社、小榄供销社、三角供销社等单位。
二、发现问题和整改要求
市供销社联合检查组在此次检查中发现部分基层单位日常监管巡查和自查自纠工作落实不到位,仍存在一定安全生产隐患。
(一)消防通道有待进一步畅通。
检查发现,南头供销社、南区供销社、浪网供销社、三乡供销社部分出租物业消防过道堆放生产物资、木质杂物等,存在消防隐患。对此,相关单位要加强日常巡查,督促承租企业及时清理杂物,杜绝堵塞消防通道现象,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安全。
(二)消防设施配置有待进一步规范。
检查发现,古镇供销社、三乡供销社、阜沙供销社部分出租物业存在灭火器设置不便利、灭火器过期、消防栓数量不足、缺少应急指示灯等问题。对此,相关单位要加强日常巡查,督促承租企业及时配备足额可用的灭火器、应急指示灯,经常检修消防栓等设施,确保可正常使用。
(三)物资摆放分区有待进一步完善。
检查发现,沙溪供销社下属石油气站没有设置过期气瓶存放区域,少量过期气瓶杂乱摆放;火炬开发区供销社出租物业未设置生产垃圾堆放区,焊接垃圾堆放混乱。对此,相关单位要督促指导承租企业合理安排物资摆放区域,形成安全科学的功能分区,消除安全隐患。
(四)出租屋消防安全有待进一步加强。
检查发现,东升供销社等部分出租屋物业存在杂物乱堆乱放、乱接电线、不规范使用排插等安全隐患。对此,相关单位要积极对租户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督促清理易燃杂物,杜绝乱接电线、房间内吸烟、电动自行车室内充电等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是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正确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树立“一无百无”的底线意识,杜绝麻痹意识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把日常巡查切实抓紧抓严抓实,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三小”“三合一”等重点场所的日常排查,坚决防止“走过场”,将安全生产工作抓在日常、紧在平常。
二是抓好安全生产问题整改。各基层单位要认真对照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供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稳定。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准备。安全生产需要警钟长鸣,做到有备无患。各基层单位要针对辖区内生产经营特点,有针对性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条件的应组织应急演练,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中山市供销合作联社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