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中山市供销合作联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中山市供销合作联社认真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工作要求,加强信息审核力度,及时梳理并更新本单位政务信息内容。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山市供销合作联社累计发布政务动态112条、人事任免文件12条、其他文件9条、公告公示信息17条,统计数据信息2条,并按时更新“开放中山”平台15条数据集,有利于群众了解、支持、监督中山市供销合作联社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2021年度中山市供销合作联社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2.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不存在此类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按照要求集中统一对外公布机构设置、领导分工、财政预决算、工作动态等信息,便于群众更加方便快捷获取信息。认真落实信息发布和公开审核制度,对重要的政务信息建立了经办人、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四级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准确规范。
(四)监督保障方面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办〔2021〕17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中府办函〔2021〕91号)及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工作要求,及时制定《中山市供销合作联社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中供〔2021〕20号)和中山市供销合作联社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在门户网站进行发布。
2021年,中山市供销合作联社还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本单位理事会主任办公会议议题,由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听取情况汇报并对新一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中山市供销合作联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不足: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教育力度有待加强;二是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业务技能有待提升。
2022年,中山市供销合作联社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国家、省、市部署要求,从三个方面继续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宣传,提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合力,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及交流,规范、高效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关事项,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三是提高门户网站运营安全管理,做好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及每日一巡的网站安全防护,切实把好内容关,确保政务信息发布规范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