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府国资〔2020〕171号)精神,结合实际情况,我司拟对部分承租户进行租金减免,现将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户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4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联系电话:13715578178或88268635。监督投诉电话:88380311。
附件: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户名单
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