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国资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和法治国企建设,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一)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通过专题研究会和书记讲党课等方式,深刻认识、系统把握、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赋予国资国企的新使命新任务,扎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二是立足国资国企实际,深化市国资系统“四级书记”“五个讲堂”“六学联动”学宣机制,进一步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机关、进企业、进项目、进工地、进网站,共开展宣讲活动128场次,累计覆盖2544人次。三是持续推进“十万党员进党校”。开展国资系统中山市普通党员市级示范培训班,依托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学习强国”和党建文化展厅等线上线下平台,灵活采取集体共学、领导带学、个人自学、实践促学等多种形式,分层分级组织本企业党员干部宣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党员理论知识水平,强化党员党性修养。
(二)统筹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国家安全、安全生产、信访工作等法律法规超10次,组织开展民法典、新《公司法》、保密法、网络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和劳动权益法律法规等学习宣传76场次,培训5248人次,推动干部职工法律培训全覆盖,不断彰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力量和磅礴伟力。
(三)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市国资委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部署落实,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2024年全年未有行政行为被本级人民政府或人民法院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的情况,未有领导班子成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二是推行党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讨论研究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及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推进行政决策进一步科学化、民主化。三是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卓越董事会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
二、全面依法履职,促进市属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一)健全协调高效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一是国资监管职能转变不断深化。落实《中山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中山市市属企业加强债务管理严控债务风险暂行办法》,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不定期对投资、工程、产权、租赁和借贷等重点领域进行检查抽查。加强对控股参股企业管理,整治“控股不控权”“控股不控经营”“控股不控工程”“控股不控采购”等“四不控”问题。二是持续推进制度梳理,加快推动制度“立改废”工作。推动市属企业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规章制度,对标上位法规、职能职责、效率提升、外规内化等“四项标准”,重点对和业务流程、运行效率不相适应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年内共制定制度107项、修订规章制度88项、对232份制度提出修改建议、废除制度40项。三是根据新《公司法》要求完善市属企业公司章程审核管理机制,印发《中山市加强市属企业公司章程审核管理的指引》,指导市属国企动态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四是境外企业经营管理风险管控初见成效。14家境外国资企业个人代持股权问题全部解决。
(二)有效推进法律事务管理体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一是全面摸排国有企业涉诉历史债务、债权情况,分析案件存在风险并有针对性开展诉讼风险防范工作,减少市属企业涉诉经营风险,举一反三完善企业合规管理。二是持续强化法律风险管控。主要领导亲自协调、研判重大诉讼案件,强化督办指导,系统年度内通过诉讼途径预估减少国有资产损失超14.73亿元。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合法合规性论证、重大项目和重大合同洽谈、处理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的制度,将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依据。2024年国资系统累计对超3000个事项进行法律审查,出具合规审查意见超2800份,做好风险前置预判工作。
(三)推动市属企业加强合规管理。一是落实《中山市市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试行)》,成立国资系统风险防范工作专班,统筹谋划和协调推进内审、内控和合规管理工作,推动市属企业完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合规管理职责,全面构建合规管理体系。二是加强合同全周期管理。推动企业打造企业数字化合同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合同使用,同步要求企业建立合同执行情况抽查机制,定期对签署的合同开展梳理和检查,对于合同执行不到位问题及时纠正。三是探索打造合规样板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其中城建集团以“零不符合项”通过合规管理体系审核,成为中山市属国企首家通过合规管理体系国际国内双认证的企业。
(四)健全政务公开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政务公开,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监督机制。通过中山市国资委政府门户网站开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网站根据我委职能开设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和互动交流等栏目,及时更新信息和回复咨询投诉。大力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公开服务模式。线下通过委机关各科室实现相关行政职能,线上通过市国资委门户网站实现信息公开、数据开放和资源共享。依托市国资委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政策法规”栏目,及时发布更新相关政策法规开展全面普法工作。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积极推进信访法治化工作。牢牢把握“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的要求,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开展信访工作,并在各接访场所张贴信访受理办理法治化核心环节流程图,做好信访文书的规范化工作,深入推进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和维护秩序法治化“五个法治化”。二是开展国资系统职工队伍风险稳定排查化解专项工作,做好源头风险防范工作,保障全年系统职工队伍安全稳定。三是高位推动、联动协调,主要负责人亲自接访、组织多部门召开协调会,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推动化解矛盾纠纷。四是进一步加强职工关怀。落实职工维权保障实事工程,推动“服务型工会”建设,指导督促基层工会常态化开展送清凉、送温暖、送帮扶、送女工保障等“四送”工程。督促各基层工会关心职工所需,做到“三必访”;督促各基层工会建立健全困难职工建档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做好跟踪式帮扶和服务工作。
(六)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市国资委对重点提案夯实建议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全程参与办理工作的部署交办、沟通商办、协调督办、答复审核和实效评估,层层压实责任。年度内办理20件人大代表建议、23件政协委员提案,主办件满意度均达100%。
三、围绕中心工作,推动普法工作落地
(一)强化系统内法治宣传教育,建设法治企业。一是开展国资系统“工会法律服务直通车”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宪法、民法典和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围绕以高水平法治保障新时代中山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主题,通过菜单式专题法律培训清单的方式对国资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二是开展“浸润式”法治文化宣传。推动企业创设法律月报,定期分享“新规速递”“案件集锦”“热点文章”等信息,并开展法律文化微宣讲活动,推动企业人员快速掌握法治合规风控前沿资讯和类案学习,在看、听、感、悟中接受全方位法治文化熏陶。三是全体工作人员在省学法考试中参考率及优秀率均达到100%,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深入基层开展社会普法,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印发《2024年市国资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一是多措并举发挥“线上”普法宣传的辐射效应。利用公众号、微信群和网站等线上载体开展线上普法宣传,广泛宣传国资国企政策法规,合计阅读量超1万人次。二是利用重要节点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质量月、5·12国家防灾减灾日、5·28民法典主题宣传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1·9消防宣传月和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法治集中宣传活动。三是积极开展“线下”身边眼前的普法活动,开展送法入企业、送法入社区、送法入工地、送法入公交、送法入租户、送法入景区等活动,统筹安排室内、户外的LED显示屏、海报、公益广告、短视频、公交车身和车载多媒体等资源开展普法宣传,累计进行广播和大屏幕宣传超3000次,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275条/份,宣传受众超10万人次。
四、存在问题
(一)企业合规管理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虽然当前市属企业已初步构建起合规管理体系,但当前企业合规管理体系还未真正实现实体化运作,合规管理方面需进一步加强。
(二)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创新性不强。宣传教育的方式主要停留在通知上、课堂内,宣传思想不够开阔,宣传效果受限,不能完全满足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三)化解矛盾纠纷的力度不够。一是部分企业对矛盾纠纷化解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去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没有将工作立足点和目的放在彻底化解矛盾上,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群众反复上访。二是信访干部力量有待加强,部分信访干部仍存在处理信访系统不熟练,接访群众对相关政策法规不够了解,致使办理案件质量不高。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市国资系统将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监督指导和推动合规体系建设为重点,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助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合同监督管理。加快健全“智慧合同”管理系统及纠纷案件处理系统,借鉴优秀企业合规经验,以信息化流程化为抓手强化合同、涉诉纠纷的监管。
(二)提高人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一是充分发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头雁”作用,严格落实市属集团一把手为法治、合规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视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带头宣讲宣贯合规管理制度。二是推动企业编制本部门风险清单、梳理重点岗位合规风险,将合规要求纳入所有岗位职责。三是持续强化合规法治文化宣传,推动企业持续开展合规、法治专题培训,加强制度宣贯,敦促各部门落实“有制度,必宣贯”的要求,促使合规意识入脑、入心、入行。
(三)持续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信访法治化,扎实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攻坚行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聚焦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纠纷矛盾处理机制、排查调处机制,努力把矛盾问题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确保国资系统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