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岐江集团有限公司: 经研究,决定: 一、免去陈军同志中山市岐江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二、免去黎锐军同志中山市岐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三、免去梁晓璐、苏剑峰等2位同志中山市岐江集团有限公司监事职务; 四、请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中山市国资委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