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山市市属营运集团董事会
报告会议制度的通知
委机关各科室、市属各营运集团公司、中山日报社、中山广播电视台:
现将《中山市市属营运集团董事会报告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中山市国资委
2015年3月30日
中山市市属营运集团董事会报告会议制度
为准确把握市属国有企业、两媒体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增强决策的预见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推动市属国有企业、两媒体单位顺利完成年度经营目标及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国资委从2015年开始定期召开市属营运集团董事会(含两媒体单位)报告会议,为规范会议组织,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时间
会议实行季度例会制度,于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中旬召开(具体时间另定)。
二、会议内容
市属营运集团及两媒体单位报告季度全面预算管理(含经济运行)及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分析全面预算管理及重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具体的对策措施建议。
三、参会人员
(一)邀请市政府相关领导出席会议。
(二)市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市属营运集团公司董事、监事会主席;中山日报社、中山广播电视台班子成员;非董事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四、会议组织
(一)会议由委主要领导召集,办公室负责落实具体会务。
(二)会议召开前一周下发预通知。
(三)各科室、集团公司、两媒体单位提供拟提交会议研究议题的书面材料,并提前3个以上工作日将材料报送委办公室。
(四)会议议题确定后,由委办公室草拟会议通知,协调科室、集团公司、两媒体单位落实出席会议人员,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会议议程
(一)市属营运集团报告季度全面预算管理(含经济运行)及重点项目完成情况。
(二)营运集团公司、两大媒体代表汇报季度生产经营情况,分析发展面临的问题,提出解决计划、方案及需要国资委协调的事项。
(三)国资委相关科室、分管领导就集团公司、两大媒体提出的问题及解决计划、方案提出意见。
(四)市国资委主任讲话。
(五)市政府相关领导作重要讲话。
六、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由委办公室负责草拟,会议纪要是记载、传达会议精神和议定事项的内部文件,未经同意不得对外公开。
七、决定事项督办
会议决定的事项,有关科室、营运集团公司、两媒体单位要认真执行,抓紧办理。执行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及执行结果,要及时向分管委领导或国资委主任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