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营运集团公司党委、纪委:
认真学习借鉴鞍钢“三位一体”大监督机制的做法和经验,是省国资委和市纪委的工作部署,是深化国企改革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为推进国有企业“三位一体”大监督机制的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行“三位一体”大监督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完善与深化,以及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监督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创新监督体制、机制,构建国有企业大监督格局,实现源头防腐,是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推行“三位一体”大监督机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要建立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推行“三位一体”大监督机制,目的就是要强化国有企业内部管理,明确监督职责,整合监督资源,提高监督效能。这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现实要求,是新形势下国有企业传统监督方式与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有机结合的新途径。
(二)推行“三位一体”大监督机制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需要。随着经济发展、企业改革改制和经济活动范围、内容的扩展,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建立与国有资产管理、运营相配套的国有资产监督机制,成为改革国资管理体制和深化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推行“三位一体”大监督机制,拓宽监督视野,搭建监督平台,调整监督方式,正是确保国资监管职能到位的重要措施,也是适应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客观需要。
(三)推行“三位一体”大监督机制是新时期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需要。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特别是纪检监察工作如何准确定位,加大源头防治腐败力度,需要各级国资监督部门和国有企业进行积极探索。“三位一体”大监督机制的创立和实施,展现了国有企业构建惩防腐败体系的探索成果,推进了企业党内监督、管理监督、民主监督的有机结合,成为推动新时期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一个坚强动力,是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
二、推行“三位一体”大监督机制的内容和要求
(一)“三位一体”的内涵和工作内容。“三位一体”指的是:纪检监察系统、审计系统、派驻子公司监事会和财务总监系统,在领导体制、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方法、制度规范五个方面一体化。
1.“三位”的工作内容:一是纪检监察系统。要求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认真履行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大职能,重点抓好党风建设和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效能监察、源头治理及纠正不正之风工作。二是审计系统。要求认真履行独立监督、评价、促进和加强经济管理,实现经济目标的职能,重点是对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如财务审计、工程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资产重组审计、经营管理审计、后续审计等。与此同时,全面建立内审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在“三位一体”监督机制中的作用。三是派驻子公司监事会和财务总监系统。要求做好财务监督、经营决策监督、资本运作及资产保值增值监督等项工作,要将代表企业集团公司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对子公司的经营行为、决策程序、财务状况和国有资产运行情况实施过程监督和结果监督为重点。
2.“一体”的工作内容:一是领导体制。在集团公司党委、董事会的领导下,由纪委书记牵头,负责纪检监察、审计及监事会和财务总监三个系统之间的组织协调工作,避免三个监督系统单独动作、各自为战、形不成合力。二是机构设置。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及监事会和财务总监工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可以单独设立,也可以实行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的合署办公。三是职责分工。三个系统按其业务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统一对集团公司党委、董事会负责。四是工作方法。系统之间相互沟通信息,协调配合,优势互补,相互合作,形成监督工作一体化。五是制度规范。要建立健全有关配套制度规则,完善三个监督系统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三位一体”大监督机制中各自责任,从制度上实现三个监督系统的有机整合。
(二)工作要求:主要要发挥七个作用:一是对企业贯彻管理制度、完成生产经营和改革改造任务、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作用;二是对企业管理实施再管理、监督实施再监督,促进企业自觉地发现和解决问题,强化企业管理,促进企业升级的辅助作用;三是对生产经营和领导决策的服务作用;四是依法经营廉政勤政的教育作用;五是监管稽察、审计、违法违纪行为查处的威慑和惩处作用;六是对集团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信息交流的纽带作用;七是对清正廉洁、大胆改革、开拓创新的管理人员的保护作用。
三、推行“三位一体”大监督机制的组织实施
(一)各市属企业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构建监督机制工作。中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高度评价新时期国有企业“三位一体”大监督机制的创立,省纪委和省国资委、市纪委明确要求在国有企业中推行“三位一体”大监督机制的建设。市属各营运集团公司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构建“三位一体”大监督机制的工作与企业的改革、发展结合起来,并作为企业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切实抓紧组织实施,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保证。
(二)各市属营运集团公司纪委要发挥职能作用。在党委的领导下,负起组织协调工作,提出构建“三位一体”大监督机制的具体方案,呈报党委会、董事会审批;同时,要主动发挥协调其他监督部门作用,负起有关构建“三位一体”大监督机制各项制度的制订工作。要通过构建以纪委为核心的“三位一体”大监督机制,整合企业的监督资源,强化“三位”职能,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及时沟通,发现问题,有效纠正预防,不断规范企业管理的机制。
(三)市国资委要将推进“三位一体”大监督机制的工作纳入企业构建惩防腐败体系的范畴,并于今年年底前组织力量检查集团公司落实情况。各营运集团公司要将具体工作情况,在2006年度纪检监察工作总结中作为一个专项工作任务上报市国资委纪委。
中山市国资委党委
200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