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古镇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报告
古镇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郑海声
(2016年1月26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古镇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向本次大会报告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镇总收入83,489.39万元,加上年结余36,811.90万元,共120,301.29万元,全镇总支出61,798.20万元,结余58,503.09万元(含广中江高速征地补偿款3,186.14万元),实际净结余55,316.95万元。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2015年全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69,18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50%。
2015年我镇国地两税税收返还收入(含农业两税收入)32,21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7%;非税收入25,168.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95%;债务收入(地方政府债券)11,801万元。
2015年上级补助收入7,65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23%.
(二)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2015年全镇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4,46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1%。2015年我镇全面落实各项民生政策,全镇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交通、环境保护和城乡社会事务等方面。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2015年全镇政府性基金收入6,64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06%;政府性基金支出7,33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16%,不足部分使用以前年度预算结余弥补。政府性基金主要用于镇内道路建设、征地补偿、上缴交通专项资金等。
二、2015年财政工作特点
(一)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立足灯饰产业,拨付2,300多万元用于创新驱动发展和知识产权强镇工作,着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努力建设具有灯都特色世界级新型专业镇。二是坚持创新驱动,2015年成功举办首届灯光文化节,大大提升“古镇灯饰”大众品牌的知名度。三是打造新型孵化器载体,2015年成立国际创客中心,设立了6个创新创业孵化平台。
(二)加强民生实事保障。
一是按照“关注重点,惠及民生”的原则,积极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突出基本财力保障,着力落实民生政策,民生工程推进扎实有力。二是拨付3,900多万元落实社会保障。按时足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抚恤补助金、低收入群体生活补助、高龄补贴和重大疾病救助等,并致力就业及创业职业技能培训补助;三是拨付1,400多万元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力度,全面提升医疗保障水平。
(三)狠抓管理促发展。
一是进一步推动财政资金管理,加强绩效评价,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修订完善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管理规定和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范“三公”经费支出行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到位。三是积极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逐步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四是完成镇财政和镇属公司基建借款转拨款的账务处理,进一步规范财政账务管理。
(四)强化财政监督职能。
一是严格执行新《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各项专项资金监管及跟踪,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多次专项资金检查,积极开展财务互查互审活动,加大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力度。二是继续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推进依法理财,自觉接受人大对预算的监督审查,有效推动了财政改革和新《预算法》贯彻实施。
(五)行风政风建设成效明显。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财政系统内围绕作风建设、业务工作查摆问题,认真整改,主动改进服务方式,服务意识不断增强。二是结合财政部门职权梳理,自觉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加强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促进了行风政风建设。
2015年,在镇党委、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和镇人大主席团的监督指导下,我镇预算执行情况良好,确保了全镇财政运行平稳态势。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仍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经济下行压力增大,财政工作面临不少减收增支因素;二是收支矛盾仍比较突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卫生等都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三是新预算法对预算管理和监督提出了更高更严格要求,需要进一步落实。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审时度势,努力加以解决。
三、2016年财政总体情况
2016年财政工作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为动力,继续加强财政收入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健全财政预算体系,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止和化解财政风险;严肃财经纪律,从严控制一般支出;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建设法制财政、绩效财政和阳光财政,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建设“世界灯饰之都”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2016年预算收支计划安排如下:
2016年全镇预算总收入95,053.29万元,加上年结余55,316.95万元,共150,370.24万元,预算总支出113,374.85万元,预计结余36,995.39万元。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支出。
按照全镇经济发展计划,2016年全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60,403.29万元。其中:国、地两税税收返还收入(含农业两税收入)28,898万元;非税收入10,705.29万元;债务收入(含地方政府债券)20,80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3,100万元,合计收入63,503.29万元。2016年安排全镇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2,455.20万元。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差额部分18,951.91万元计划动用历年预算结余弥补。
2016年财政预算支出中,计划用于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协调发展占64.95%;支持经济结构调整支出占12.15%;维持运转支出占19.89%;防范风险支出3.01%。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2016年全镇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31,550万元,其中土地类基金收入为28,000万元,占总基金收入的88.75%;政府性基金支出30,919.65万元,重点安排用于基础交通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利事业等方面。
四、2016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一是创新社会治理平台,推进多元共治,继续加大以全民公益园为核心的社会服务体系创新平台建设;二是推进社会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完善网格化系统建设,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三是完善全镇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投入1,100多万元继续完善技防设施,全面完成视频摄录一体机建设任务。
(二)狠抓增收节支工作。
一是加强收入征管,力保财政运行平稳。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和财税政策变化的研究,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二是强化依法征税,积极开展综合治税,加强税收征管,抓好重点税种和税源的监控,确保税收及时足额入库。三是培植骨干财源。在加大招商引资的同时加大对本地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快推进灯饰产业集群建设。四是树立节约意识。坚决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只降不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
(三)保障民生改善人居环境。
一是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拨付3亿多元,落实共享发展理念,着力持续改善民生。二是拨付1.1亿元继续加大对农林水的投入。大力整合涉农资金,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三是加大基层公共服务医疗卫生投入,拨付4,000多万元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四是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投入,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拨付1亿元成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
(四)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一是加大财政改革力度,2016年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改革,进一步加大资金监管力度,确保各类资金安全高效。二是建立健全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三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认真落实省、市政府关于严禁举借新债的相关政策,有效控制政府性债务规模,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四是注重财政绩效,对绩效评价提质扩面,健全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努力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年度预算、优化支出结构的重要依据。
(五)坚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一是继续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各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加强对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指导,督促预算单位加强管理,使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有效、安全。二是强化财政监督职能,重点开展财政政策、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加强预算收支、专项资金、会计信息质量等财政内部监督,使财政监督检查常态化、多元化。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和依法处置力度,重点检查“三公”经费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严肃查处违反财政纪律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序运行。
各位代表,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创新财政调控思路,深化财政制度改革,依法理财,创新发展,扎实工作,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