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行村务公开,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办事原则,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曹二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方”)定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上午10:00时至10:30时(如有特殊情况改期的,另行通知),在“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管理平台”公开竞投曹二村古神路东面地块(以下简称“本租赁物”)的租赁使用权。欢迎有意参投的各界人士踊跃前来报名。有关投标方案事项如下:
一、本租赁物的基本情况:
1.标的明细
2.本租赁物是按现状交付出租的,参加投标者须提前自行前往查看实际情况后再参与。参与投标的视为同意按现状及上述面积交付,无论实际面积差异多少,均不作任何调整(包括成交价、物业现状等),招标方将给予六个月的免租期,中标者不得以此为由再向招标方申请租金减免或延长免租期。
3.本租赁物开发使用方向:整体使用方向为文旅方向,现状石栏杆起向河边5米范围不得从事任何活动,现状石栏杆起向地块内10米范围仅可作人行绿道及绿化使用;西环高速高架桥控规30米范围内不得摆放任何建筑物(地块2现状河岸线向地块内5米不在租赁范围内)。
4.地块1用途:仅作农林用地使用,不能改变租赁地用途,不能养殖禽畜,不能从事任何非农林用地性质的经营、不能经营回收废品、污染行业。若发现中标方改变用途的,视中标方根本违约,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
5.地块2用途:可作文旅体验、户外运动、露天经济、停车场、花卉苗木市场等用途。不能改变租赁地用途,不能养殖禽畜,不能从事任何非工业用地性质的经营、不能经营回收废品、污染行业,若发现中标方改变用途的,视中标方根本违约,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
6.地块1用地集装箱仅可作农具房用通途,且样式、规格、摆放位置、数量须经镇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地块2用地集装箱只能用于轻餐饮设备、物资存放及值守看护等用途,不得用于居住生活,不得安装煤气灶、煤气炉等明火设施。用地集装箱数量及样式须符合镇相关部门要求,不符合规范或擅自搭建、改建需要整改的,清拆和建设费用由中标方自理。若中标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视中标方根本违约,招标方有权聘请相关人员进行清拆,全部费用由中标方承担,拒不整改的我方有权收回用地并解除合同,没收定金处理。
7.租赁期内,中标方有责任维护好承包用地范围内的管理,如用地部分有损毁的,中标方要负责修复,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若造成河堤堤基和人行绿道崩塌或其他安全事故的,一切维修费和责任部由中标方负责,与招标方无关。
8.租赁期内,按照省、市、镇统一部署和技术导则要求(具体以政府最新政策为准),中标方须无条件配合实行谁使用、谁建设、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工程项目建设费及每年维护费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须自行建设排污池,污水应该相关规定排放,如中标方私自排放未达标污水而造成生态污染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方承担。
二、租赁年限。
1、租赁合同期限由2025年5月1日至2035年4月30日止。
2、租金每3年递增6%。
3、免租期6个月,即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三、竞投保证金、每次竞投单位:
1.网上电子竞投,公开竞价,价高者得,中标价含税。
2.竞投保证金100000元。
3.每次竞投单位:以5000元/宗/年为1个竞投单位,每竞投一次,租金增加5000元/宗/年,每次叫价可以是5000元/宗/年的整数倍。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及时间:
(1)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入口为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及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zsszpt.cn/)或“中山市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
(2)报名时间为发布该公告起至2025年4月27日各竞投人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及时缴纳竞投保证金并上传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或银行凭证)。(竞投保证金于2025年4月27日17:00前转入到指定账户,以到账信息为准。为确保交易系统能及时获取银行系统的到账信息,建议竞投意向人尽早完成网上报名及竞投保证金转账,逾期未交纳竞投保证金的,或竞投保证金款未在指定日期前到账的,均无法完成报名。)注意保证金转出时间与到账时间存在时间差,为避免报名失败,请提前缴交保证金(由于转出保证金后可能会出现2个工作日或以上的时间才能到账,因此建议竞投意向者提前2个工作日或以上的时间转账并确保保证金到账),上传缴款凭证并完成网上报名。转账时请认真核对户名、账号等信息,以免造成转账失败。
2.报名人资格要求:
(1)竞投人中标后必须是实际经营方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2)被列入广东省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不得报名;
(3)本村决定对五年内拖欠古镇镇各村集体租金的单位及个人,不接受其参投。
(4)下列人员不得参与投标: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②尚在服刑人员(含监外执行、缓刑考验期未满人员);
(5)如参标人在中标后被发现有违反上述行为的,招标方将没收竞投保证金,废除中标资格。
3.新用户注册要求:
未进行系统注册用户的企业、个体户或个人,报名竞投前,需通过系统进行用户注册,根据用户实际情况按企业、个体户或个人身份进行注册,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
4.报名流程:
(用户注册→ 审核通过 → 网上报名→ 资格审核通过 → 获取保证金账号 → 缴纳保证金并上传银行回执 → 报名成功)
(1)竞投意向人登录到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及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或“中山市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后,用户方可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报名。
(2)选中意向项目后,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获取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并上传竞投保证金银行回单(或银行凭证)等证明,项目如需提交资质或其他证明文件的,竞投意向人应当同步上传相关材料,系统匹配银行到账信息完成报名手续。若已在规定时间前缴纳保证金,报名仍不成功,请及时拨打公告下方交易管理机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竞投意向人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3)其他事项:每个交易项目对应一个保证金账号,竞投用户如需竞投多个交易项目,需点击查询对应项目的保证金账号。本交易项目采取网上竞投方式竞投,不适用于办理委托报名和交易的情形,请竞投人妥善保管和使用在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及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或“中山市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网上注册的账户信息,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等一切行为均视为竞投人本人的行为,竞投人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的(包括交易组织机构的工作人员协助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5.竞投保证金交纳
(1)各竞投意向人通过银行转账(拒收现金存款、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方式将保证金转入指定保证金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
(2)竞投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账户转账(确保报名人、保证金交付人,签订合同人,三者必须保持一致)。竞投保证金如需退回竞投人的,则默认原路退回,请竞投人确保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
(3)保证金转出时间与到账时间存在时间差,为避免报名失败,请提前缴交保证金,上传缴款凭证并完成网上报名。转账时请认真核对户名、账号等信息,以免造成转账失败。
五、竞投时间:
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上午10:00时在“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管理平台”公开竞投。
六、竞投方式:
1.本交易项目采取网上竞投方式竞投,公开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中标价均含税。本交易项目不适用于办理委托报名和交易的情形,请竞投人妥善保管和使用在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管理平台网上注册的账户信息,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系统的用户,在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投人本人的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我村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项目的竞投时间为30分钟,请竞投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一旦出价,不予撤销,最高报价为竞得价。若竞投人在竞投结束时间前三分钟内报价的,系统将自动在报价后顺延三分钟,等待下一次出价,以此类推。超过3分钟没有报价的,以最高报价为竞得价。若30分钟内没人竞价,作流标处理。
七、合同签订、费用缴交、竞投保证金退还:
1.中标者必须在中标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即2025年5月1日前)内到曹二村委会经济办公室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
2.中标者所缴交的竞投保证金100000元将自动转为中标物的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为中标价的6个月租金)和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的租金(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为免租期,免收租金),如竞投保证金不够转为上述费用的需要在2025年5月1日前补缴,如竞投保证金转上述费用后有剩余的自动转为下一期租金。其后租金按每年交一次租金,先缴清租金后使用,详见合同公示版本。
3.若中标者未能按时签订租赁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不交纳租赁使用权费、租赁保证金、不全额支付租金的,或有其他违反本方案或相关文件的行为的,则视为中标者放弃中标,村委会有权没收其竞投保证金,收回该租赁物的使用权另行处理,并保留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4.已按时缴交竞投保证金的投标者,如在投标当天没有参加竞投的,则视为自动弃权。
5.已交竞投保证金的投标者没有中标或没有参加竞投的,平台将于公开竞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投保证金给投标者。
八、其他事项
1.未经我村书面同意,中标方不得擅自将本租赁物转租或分租,否则视作中标者根本违约,招标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标的物,已交付的所有保证金和租金全部由招标方没收。
2.租赁期内,中标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因素导致的经济损失的,招标方不作任何补偿或赔偿。
3.如本租赁物须延期交付的,租赁期限相应后延。
4.未尽事宜以租赁合同为准。
九、中标后将签订的租赁合同样板已在曹二村委会公告栏公示,若您参与本竞标活动则表明您已知晓并接受本投标方案及将签订的租赁合同、的条款。
十、相关公告发布的媒体
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管理平台(https://www.zsszpt.cn)、古镇镇曹二村党群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方: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曹二村民委员会
2.联系人:邓先生
3.联系电话:0760-22391062、0760-88756884
十二、本投标说明最终解释权归属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曹二村民委员会。
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曹二村民委员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