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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古镇镇智慧停车项目(二期)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4-17 分享:

尊敬的各位公众:

  近年来,古镇机动车保有量增长迅猛,城市交通拥堵压力日渐增大,停车需求与停车位供给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为解决古镇镇拥堵治理、停车乱象等问题,古镇镇自2020年6月已在主城区路段实施了智慧停车项目,并取得显著效果,道路通行更加畅顺了,增加了公共车位供给,同时乱停乱放现象较实施前减少了。因此古镇镇拟实施“中山市古镇镇智慧停车项目(二期)”。本项目拟对古镇镇内管辖范围内52条市政道路、2个公共停车场进行智能化停车收费管理,合计约9386个泊位,将建设形成路内路外一体化的综合停车运维管理体系。现将项目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设置范围和停车泊位数量

  项目现阶段共涉及52条路段,2个公共停车场,合计约9386个停车泊位(暂定,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执行),示意图和明细如下:

 智慧停车1.png

古镇镇智慧停车项目(二期)拟收费路段示意图一

智慧停车2.png

古镇镇智慧停车项目(二期)拟收费路段示意图二

古镇镇智慧停车项目(二期)拟收费路段明细表

序号

路段方位

停车位数量

类型

备注

现状市政道路

8651

1

红庙路

119

二类路段

2

胜利二路-超华路

319

二类路段

3

胜利一路

288

二类路段

4

顺平路

40

二类路段

5

曹三工业大道

273

二类路段

6

体育馆周边道路

70

二类路段

7

美利路

85

二类路段

8

赛龙路

50

二类路段

9

同益路-政贤路

80

二类路段

10

曹安路

167

二类路段

11

体育路

209

二类路段

12

华廷南路

126

二类路段

13

中兴大道南

212

二类路段

14

中兴大道

500

二类路段

15

兴红路

248

二类路段

16

迎丰路

104

二类路段

17

超华路片区

104

二类路段

18

华光路

68

二类路段

19

显龙路

60

二类路段

20

西比大道一路

190

二类路段

21

西比大道东路

36

二类路段

22

海洲派出所T字路口

38

二类路段

23

宏业路

65

二类路段

24

宏业一路

76

二类路段

25

盛丰路(南,北)

160

二类路段

26

同益工业园

470

二类路段

27

东岸西路

200

二类路段

28

绿博园两益门前

112

二类路段

29

东兴西路

70

二类路段

30

联兴路

20

二类路段

31

龙廷路

40

二类路段

32

东裕路

50

二类路段

33

螺沙工业大道

250

二类路段

34

同益路(中兴大道-华廷路)

149

二类路段

35

宏业辅路

12

二类路段

36

华盛路

300

二类路段

37

华泰路

60

二类路段

38

华安东路

200

二类路段

39

同益路

80

二类路段

40

同兴路

500

二类路段

41

东裕路(东岸北路)

166

二类路段

42

南兴路

100

三类路段

43

中兴大道北

310

三类路段

44

同裕西路

300

三类路段

45

绿博园中心大道

515

三类路段

46

恒福路

300

三类路段

47

中毅达园林

110

三类路段

48

名木一条街

60

三类路段

49

欧普厂区后河堤路段

200

三类路段

50

沙古公路海洲安置地周边道路

130

三类路段

51

长安北路

60

三类路段

52

胜利工业区

200

三类路段

公共停车场

735

1

轻轨站(原公交停放区)停车场

200

2

行政服务中心地面停车场

535

合计

9386

  2.停车收费标准

  停车收费标准按《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中山市停车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告》(中发改价控〔2018〕316号)执行。

  二、征求意见内容

  1.本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本项目对公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4.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与居民利益的影响。

  5.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三、公众参与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将书面意见或建议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表达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本项目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我们由衷地表示感谢!

  四、公示时间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

  五、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中山市古镇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2.联系人:区魏彬 

  3.联系电话:0760-22329612

  4.联系邮箱:330268218@qq.com

中山市古镇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2024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