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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古人社字〔2024〕第020-2号)

信息来源:古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7-31 分享:

  欠薪单位名称:中山市古镇攀红照明厂(无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地址:中山市古镇海洲兴红路26号2楼

  经营者姓名:陈俊雄 

  身份证号码:5113231986********

  户籍地:四川省蓬安县

  联系电话:171504****7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我镇接到郑*、史**、梁**等6人投诉,诉称中山市古镇攀红照明厂拖欠工资44185.3元。我镇人社分局接报后多次联系经营者陈俊雄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未果。2024年7月24日,我镇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到中山市古镇攀红照明厂经营场所张贴《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古人社字〔2024〕第020号)要求陈俊雄于2024年7月29日15时前到我镇人社分局接受调查,但陈俊雄逾期未按要求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单位)于2024年8月5日9时前到我镇人社分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单位)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3号2号楼202办公室

  联系人:苏步青(执法证号:19121097277)

  区永铨(执法证号:19121097588)     

  联系电话:0760-22329807



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