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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安局古镇分局派出所队2024年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信息来源:古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8-20 分享: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ZPCG20240719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古镇分局派出所队2024年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更正采购文件部分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8-22 09:30:00,更正为:2024-09-04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8-22 09:30:00,更正为:2024-09-04 09:30:00。

  1、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 3.详细评审 

食品安全保障及检测设备能力 (10.0分)

根据投标人食材的可追溯情况、食品检测室、检测能力、检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农药残留检测仪、兽药残留检测仪、ATP荧光检测仪、电热恒温培养箱、高压蒸汽灭菌锅、净化工作台、超声波清洗机、微生物检测仪等)、食品检测记录情况、食品留样制度进行评审: 1.有完善的食材可追溯体系、系统、食品检测记录管理,有食品检测室且食材检测设备齐全,可有效的保障食材的质量,有科学、合理的食品留样制度(10分); 2.有较完善的食材可追溯体系、系统、食品检测记录管理,有食品检测室且食材检测设备较齐全,可基本保障食材的质量,有较科学、较合理的食品留样制度(8分); 3.有基本的食材可追溯体系统、食品检测记录管理,有食品检测室且食材检测设备基本齐全,食品留样制度一般(6分); 4.食材可追溯体系、系统、食品检测记录管理差,有食品检测室但食材检测设备不齐全,食品留样制度差(4分); 5.无食材可追溯体系、系统、食品检测记录管理或无食品检测室、食材检测设备或无留样制度(0分)。 注:投标文件提供检测室现场图片及检测设备图片、检测设备购买发票及校准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食品安全检测报告 (5.0分)

供应商提供2024年连续3个月具有 CMA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合格的检测报告(禽鸟、水产品、肉类、大米、鸡蛋),每类得1分,本项最高5分。 注:提供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有缺失或无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检测不合格的不得分。

企业认证 (5.0分)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证书、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鲜农产品配送服务认证证书、初级生鲜食品配送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配送操作规范体系认证证书,每个证书得0.5分,最高得5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有效的网页截图,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更正为:

食品安全保障及检测设备能力 (10.0分)

根据投标人食材的可追溯情况、食品检测室、检测设备、食品检测记录情况、食品留样制度进行评审:(1)有完善的食材可追溯体系、系统、食品检测记录管理,有食品检测室且食材检测设备齐全,可有效的保障食材的质量,有科学、合理的食品留样制度,得10分;(2)有较完善的食材可追溯体系、系统、食品检测记录管理,有食品检测室且食材检测设备较齐全,可基本保障食材的质量,有较科学、较合理的食品留样制度,得8分;(3)有基本的食材可追溯体系、系统、食品检测记录管理,有食品检测室且食材检测设备基本齐全,食品留样制度一般,得6分;(4)食材可追溯体系、系统、食品检测记录管理差,有食品检测室但食材检测设备不齐全,食品留样制度差,得4分;(5)无食材可追溯体系、系统、食品检测记录管理或无食品检测室、食材检测设备或无留样制度,得0分。 注:投标文件提供检测室现场图片及相关具有证明、智能信息化管理系统界面截图、可扫描的溯源检测二维码、检测设备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等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食品安全检测报告 (5.0分)

投标人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日前5个月内自行送检的由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且每个品类共有3次及以上连续月份的农副产品检测报告,食材品类包括:食用油类、大米类、猪肉家禽类、水产类、蔬菜类、乳制品类、冷冻类、豆制品类、水果类、干货类、面点类、鸡蛋类、调味品类。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涵盖上述食材每类得0.5分,最高得5分。注:同一类别不重复得分,出具的检测报告委托的送检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报告必须由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投标文件须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投标人因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未能提供3次不同月份检测报告的,按成立实际月份提供视为满足要求。

企业认证 (5.0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HACCP体系认证、售后服务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1.0分,最高得5.0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结果为有效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8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4.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5.开评标有关事项:

  ⑴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项目采用电子远程开标环节使用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gongyinshan.html。

  ⑵请供应商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报价无效。投标人应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对相关操作指南进行研读并熟悉系统的操作。咨询电话:020-88696588。

  ⑶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报价文件。

  ⑷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⑸参与开标/唱价会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平台→点击“项目采购”→选择参与开标的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并留意右侧的“信息栏”。

  ⑹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开标解密时长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投标/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⑺供应商应按正常流程进行解密,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开通授权上传功能(即授权供应商在其客户端上传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获得授权后应该及时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投标/报价人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版本一致)。如供应商没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报价。供应商可提前登录云平台了解“解密失败解决办法”。咨询电话:020-88696588。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公安局古镇分局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3号

  联系方式:0760-23187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智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长江路18号紫园写字楼27楼

  联系方式:0760-88888620/132863874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760-88888620/13286387476



广东智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