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古镇镇古四村民委员会定于2024年8月30日10:00时(北京时间)对古四村央园华府旁33亩商务金融地块租赁使用权项目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交易,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竞投人登陆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zsszpt.cn)或“中山市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报名参与竞投。
一、竞投土地信息
(一)项目名称:古四村央园华府旁33亩商务金融地块租赁使用权项目
(二)概况
本租赁物位于中山市古镇镇央园华府旁两块国有建设用地和一块集体用地(央园华府售楼部),土地证总面积为22007.2平方米(折合33.01亩)。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周边配套设施完善,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可建设包括写字楼、金融机构、商务配套等多种功能的建筑。
(三)现状情况
本租赁物的土地权属均为村集体土地,产权属于中山市古镇镇古四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有合法用地手续,其中地块一:面积为14932.6平方米,土地证号:粤(2019)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267369号;地块二:面积为4979.6平方米,土地证号:粤(2019)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294846号;地块三:面积为2095平方米,该地块只有所有权证,没有用地指标办理土地证而暂时不能开发建设。(地块示意图详见附件1、2)
(四)规划管控要求
本租赁物符合相关规划,租赁物上总的建筑物面积须不小于17000平方米,建设的管控指标为容积率≤5.0、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建筑限高≤100米,具体要求按照《中山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变更批复书》(业务编号:061152023100008、061152023100009)(详见附件4、附件5)。
二、租赁使用年限及经营范围
(一)租赁/承发包年限:20年;
(二)建设期:2025年11月30日前竣工验收;
(三)经营范围:商务金融(按照土地证上载明的土地性质使用);
(四)拟合同起止时间:由2024年9月6日至2044年9月5 日止,其中2024年9月6日至2026年9月5日为免租期,免收租金;
(五)是否有原租户(原租户享有法定优先权):否;
(六)免租期:2年;
(七)竞投底价:170万元/年,最低加价幅度5万元或5万元的整数倍;
(八)竞投保证金(元):1000000;
(九)合同履约保证金(元):中标价的半年租金;
(十)租金递增情况:5年后变租,每5年递增一次,递增值为10%;
(十一)租金收取周期:半年;
(十二)交易方式:电子竞投;
(十三)竞投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四)项目交付方式:现场交付;
(十五)交易所需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十六)其他说明:交付以现状为准(物业的面积大小范围及界线、物业的结构布局、物业的装修、物业的所有设备设施均按现状交付),租金按照土地证面积计收,无论实际面积差异多少,中山市古镇镇古四村民委员会均不作任何调整(包括成交价、物业现状等)。竞得人不得以租赁物现状使用不符合要求为由拒绝接收租赁物,逾期接收租赁物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人已付的交易保证金归中山市古镇镇古四村民委员会所有。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入口为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zsszpt.cn)或“中山市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
2.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9日各竞投人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及时缴纳竞投保证金并上传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或银行凭证),且在缴纳保证金前须上传资料到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由镇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后方可缴纳保证金,否则视为未报名成功。(竞投保证金于2024年8 月29日16:00前转入到指定账户,以到账信息为准。为确保交易系统能及时获取银行系统的到账信息,建议竞投人尽早完成网上报名及竞投保证金转账,逾期未缴纳竞投保证金的,或竞投保证金款未在指定日期前到账的,均视为未报名成功。)
(二)竞投人资格要求:
1.下列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纳入广东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其失信行为消除前,不得参与竞投。
2.本竞投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其他要求:
(1)竞投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单位,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及以上;如竞投人为个人参与竞投,中标后需三个月内注册企业法人单位,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
(2)竞投者未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亦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截至投标报名结束前,竞投者无拖欠中山市古镇镇古四村民委员会及其相关经济组织集体款项。
注:须提供相应查询网站截图,否则由此造成的审核不通过由竞投人自行负责。
(三)新用户注册要求:
未进行系统注册用户的企业或个人,报名竞投前,需通过系统进行用户注册,根据用户实际情况按企业或个人身份进行注册,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
(四)报名流程
用户注册→ 审核通过 → 网上报名→ 上传资格资料进行审核→ 获取保证金账号 → 缴纳保证金并上传银行回执(缴纳保证金前须上传资格资料到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由镇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后方可缴纳保证金,否则视为未报名成功) → 报名成功,具体如下:
1.竞投人需登录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zsszpt.cn)或“中山市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如实登记单位或个人信息进行用户注册。系统后台审核通过后,用户方可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报名。
2.竞投人选中意向项目后,进行报名获取保证金账号,竞投人在公告规定的竞投保证金缴款时间内缴纳竞投保证金并上传交易保证金银行回单(或银行凭证)等证明,且在缴纳保证金前须上传资格资料(①竞投人身份证复印件与相对应的营业执照等佐证材料。②个人征信记录在银行开具,企业信用报告在“信用中国”网站上下载。③出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无查询结果记录。)到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由镇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后方可缴纳保证金,否则视为未报名成功,项目如需提交资质或其他证明文件的,应当同步上传相关材料,系统匹配银行到账信息完成报名手续。若已在规定时间前缴纳保证金,报名仍显示不成功的,请及时拨打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或村(组)级联系电话进行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竞投人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其他事项:
本交易项目采取网上竞投方式竞投,不适用于办理委托报名和交易的情形,请竞投人妥善保管和使用在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zsszpt.cn)或“中山市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网上注册的账户信息,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等一切行为均视为竞投人本人的行为,竞投人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的(包括交易组织机构的工作人员协助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4.竞投保证金缴纳:
(1)每个交易项目对应一个保证金账号,一份保证金只能对应一个交易项目。竞投用户如需竞投多个交易项目,需点击查询对应项目的保证金账号,并缴纳对应项目的保证金。
(2)各竞投人通过银行转账(拒收现金存款、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方式将保证金转入指定保证金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且在缴纳保证金前须上传资格资料到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由镇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后方可缴纳保证金,否则视为未报名成功)。
(3)竞投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账户转账(确保报名人、保证金交付人,签订合同人,三者必须保持一致)。交易保证金如需退回竞投人的,则默认原路退回,请竞投人确保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
(4)竞投保证金转出时间与到账时间存在时间差,为避免报名失败,请提前缴交竞投保证金,上传缴款凭证并完成网上报名。转账时请认真核对户名、账号等信息,以免造成转账失败。
四、网上竞投
竞投人在本项目开始前,务必使用本人成功报名本项目的账户通过登陆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zsszpt.cn)或“中山市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参与竞投。
五、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竞投结束后,该项目的竞投结果公示由镇街交易服务机构在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管理平台(https://www.zsszpt.cn/)、中山市古镇镇政府网站(http://www.zs.gov.cn/gzz/gggs/)发布,竞投人可通过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管理平(https://www.zsszpt.cn/)、中山市古镇镇政府网站(http://www.zs.gov.cn/gzz/gggs/)查看。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有效异议或投诉,竞得人须在中山市古镇镇古四村民委员会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确认并签署合同;如有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情况,待异议或投诉事项处理完毕,再根据处理结果确定是否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具备签订合同条件的,须在事项处理完毕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并按合同中费用缴交规定缴交相关费用。
六、竞投保证金及违约违规责任
(一)竞投人缴纳的竞投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未竞得该项目的竞投人缴纳的竞投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系统原路退回到竞投人银行账户(不计利息)。
(二)竞投结束后,竞得人在中山市古镇镇古四村民委员会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中山市古镇镇古四村民委员会办理签订合同及缴费相关手续后由招标人将竞投保证金退还到竞投人银行账户,保证金不计利息。逾期未办理的视为竞得人放弃交易处理,缴纳的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由中山市古镇镇古四村民委员会所得。
(三)租赁物按现状交付给竞得人,交付以现状为准(物业的面积大小范围及界线、物业的结构布局、物业的装修、物业的所有设备设施均按现状交付),租金按照土地证面积计收,无论实际面积差异多少,中山市古镇镇古四村民委员会均不作任何调整(包括成交价、物业现状等)。竞得人不得以租赁物现状使用不符合要求为由拒绝接收租赁物,逾期接收租赁物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人已付的竞投保证金归中山市古镇镇古四村民委员会所有。
(四)租赁合同履约金:竞得人必须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并缴交租赁合同履约金(按半年租金计)和租赁首期租金(按半年计),并签订租赁合同。后续租金按每半年为一期缴付,于每期前10日内一次性缴交下一期租金,先交租后使用。
(五)建设保证金:租赁合同设建设保证金500万元,于签订合同时一并缴纳。竞得人在缴清相关费用后,竞投保证金再按流程退回给竞得人。
(六)竞得人必须在建设期内按照规划管控要求完成对古四村央园华府旁33亩商务金融地块建设并投入使用,并且建设费用不能低于建设保证金,建设方案和施工合同等资料须提前递交给中山市古镇镇古四村民委员会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中山市古镇镇古四村民委员会聘请第三方资质公司对该地块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管确认,建设保证金按照第三方资质公司书面确认的施工进度进行退还。建设保证金的退还,竞得人半年内进行建设动工的,经第三方资质公司书面确认工程已建设动工,中山市古镇镇古四村民委员会在收到书面确认函后一个月内向竞得人退还建设保证金总额的20%(即100万元);竞得人在开始建设动工后一年内租赁物上总的建筑物面积达到不小于17000平方米的,经第三方资质公司书面确认工程进度,中山市古镇镇古四村民委员会在收到书面确认函后一个月内向竞得人退还建设保证金总额的60%(即300万元)。竞得人在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对该地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中山市古镇镇古四村民委员会在收到第三方资质公司书面确认工程已竣工验收的书面确认函、且取得该地块建筑物的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竞得人退还剩余建设保证金总额(即100万元)。竞得人逾期未对租赁物进行竣工验收或未按规划管控要求完成建设或未取得该地块建筑物不动产权证书的,将视为竞得人违约处理,建设保证金剩余金额不予退还,合同终止,竞得人已投入的所有装修、装饰、固定设施设备等无偿归中山市古镇镇古四村民委员会所有,租赁物由中山市古镇镇古四村民委员会另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请竞投人妥善保管和使用注册账户信息,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及竞投等行为均视为竞投人本人行为。竞投人委托他人代为操作(包括交易组织机构的工作人员协助行为)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二)竞投期间,若因平台异常导致正常竞投无法达到规定时长,且有竞投人提出异议的,由竞投组织单位报请所属镇街农业农村部门核准后重新进行竞投。
(三)所有竞投人请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看并详细了解该标的物的现况,若参加投标即认可标的物招标现况,竞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投标、交易资产合同无效、撤销、赔偿损失等。标的物经营范围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竞得人所须签订租赁/转让/承包合同作为该投标方案组成部分(附件),与该公开竞投方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竞得人确认已充分了解、阅读该合同条款,并同意按合同之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五)招标人对披露的交易标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权属、用途等相关信息)负责,竞投人在投标前,应自行了解、核对交易标的信息,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不对进场交易的农村产权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使用用途瑕疵等问题承担法律责任。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目前租赁物前期建设事项,由于租赁物中涉及的两块国有建设用地已于2023年11月30日闲置到期,为防止该地块被认定为闲置土地,中山市古镇镇古四村民委员会委托中山市央园置业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前期建设,建设范围为完成打桩止,建设费用由中山市央园置业有限公司垫付。竞得人需在中标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向中山市央园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前期建设费用3731513.25元,费用具体明细由中山市古镇镇古四村委会与中山市央园置业有限公司双方确认的按实结算明细清单为准。(详见附件3:垫付结算明细清单);
2.地上建筑物需要办理产权证等相关证件,需要登记在中山市古镇镇古四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名下。
八、相关公告发布的媒体
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管理平台(https://www.zsszpt.cn/)、中山市古镇镇政府网站(http://www.zs.gov.cn/gzz/gggs/)。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方式 : 0760-22344836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824750726
十、监督方式:
凡发现竞投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760-22354048
中山市古镇镇古四村民委员会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