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六十三条、六十四条的规定,本单位定于2024年9月10日9时00分,在中山市古镇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 )六楼会议室公开举行关于廖伟杰涉嫌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一案的听证会。
欢迎有听证需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9日(工作日8时30分至12时,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持身份证或介绍信至中山市古镇镇综合行政执法局503室向本单位书面提出听证会旁听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胡可欣 联系电话:0760-22351008
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