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会筹备金使用管理的通知》〔2024〕(粤工办2号)文件精神,古镇镇总工会拟对本级虽未办理税务注销登记但连续3年(2021年-2023年)未上缴建会筹备金且无法取得联系的1家缴费单位已缴纳的建会筹备金进行集中清理。
现将符合清理条件的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古镇镇总工会联系反映,逾期不予处理。
一、公示对象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10月8日。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中山市古镇镇总工会
联系人:黎小姐
联系电话:0760-22359606
中山市古镇镇总工会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