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六十三条、六十四条的规定,本单位定于2024年10月15日9时00分,在中山市古镇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 )六楼会议室公开举行关于中山市品越照明有限公司涉嫌出厂、销售未经国家强制性认证的灯具产品及伪造厂名一案的听证会。
欢迎有听证需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4日(工作日8时30分至12时,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持身份证或介绍信至中山市古镇镇综合行政执法局503室向本单位书面提出听证会旁听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曾宇雯 联系电话:0760-2235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