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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古镇镇公益性建设项目历史拆迁安置地规划条件论证》成果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1-27 分享:

  《中山市古镇镇公益性建设项目历史拆迁安置地规划条件论证》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中府函〔2021〕370 号),自批准之日起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予以批后公告。

  附件:中山市古镇镇公益性建设项目历史拆迁安置地规划条件论证        



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