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46号)、《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
二、服务对象:古镇镇的常住居民。
三、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古镇人民医院、镇区各社区卫生服务站点、学校、村(居)委、厂企,具体服务时间按通知为准。
服务内容
四、健康教育内容:
1.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年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2.对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6岁儿童家长等人群进行健康教育。
3.开展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限盐、控烟、限酒、科学就医、合理用药、戒毒等健康生活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素的健康教育。
4.开展心脑血管、呼吸系统、内分泌系统、肿瘤、精神疾病等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等重点传染性疾病的健康教育。
5.开展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饮水卫生、学校卫生和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健康教育。
6.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防灾减灾、家庭急救等健康教育。
7.宣传普及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五、服务形式及要求:
1.提供健康教育资料
(1)发放印刷资料
每年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印刷资料,包括宣传折页、健康处方、海报资料等。
(2)播放音像资料
每年更新健康教育音像资料6次,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社区卫生服务站点LED屏、电视播放、每天播放不少与1小时。
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社区卫生服务站点设置2个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更新6次宣传栏内容。
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利用各种健康主题日或针对辖区重点健康问题,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并发放宣传资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各社区卫生服务站点每年开展9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4.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健康知识及必要的健康技能,促进辖区内居民的身心健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各社区卫生服务站点每月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
六、服务流程:
七、服务目的:逐步提高我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八、服务咨询电话及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