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处罚单位: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2、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12345、0760-22367996。
3、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4、审批流程: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