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结合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及我镇产业实际,发挥推进经济扶持奖励政策的导向作用,加快企业做大做强。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在原《古镇镇关于进一步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奖励办法》(古府办〔2020〕14号)的基础上,加强扶持力度,草拟了《古镇镇关于进一步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奖励办法(修订)(二次征求意见稿)》,并于2021年3月18日至3月28日征求镇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公众意见,现公布对反馈意见的采纳情况,详见下表。
部门(单位)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镇司法所
第九条第三项“支持促消活动”存在笔误。
采纳,已修改为“支持促消费活动”
镇发改统计局
提出“新入库有月度入库与年度入库,计算入库时间不尽一致,建议明晰相关情况、建议明晰第3页灯博会的每年补助次数”等意见。
部分采纳,已根据我镇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镇财政分局
无意见。
——
镇教体中心
镇维权中心
镇税务分局
广东朗法律师事务所
无意见
社会公众
特此公告。
中山市古镇镇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