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质量强国战略的实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政府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助力古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提升我镇工业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赋能,逐步提高供给质量水平和人民生活品质,结合我镇实际,我分局制定《古镇镇工业产品质量提升奖励办法》,并于2021年3月19日至3月29日在征求了镇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公众意见,现公布对反馈意见的采纳情况,详见下表。
部门(单位)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镇党政办 | 无意见 | — |
镇党建办 | 无意见 | — |
镇财政分局 | 无意见 | — |
镇工信科商局 | 无意见 | — |
镇司法所 | 1、建议修改相关条款年限。2、建议修改附则上相关条件。 | 采纳,结合实际情况修改。 |
镇发改局 | 1、建议修改有关文字表述。2、建议新增补助企业具体条款。 | 采纳,结合实际情况修改。 |
镇城住农局 | 无意见 | — |
镇宣传办 | 无意见 | — |
特此公告。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古镇分局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