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于2022年12月6日印发《关于印发〈古镇镇人才保障房申请租用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古府〔2022〕11号),文件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中山组发〔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古镇镇人才保障房申请租用办法(试行)》。
二、文件主要内容
(一)总则。人才保障房是指专项用于生活配套的租赁房,是我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可以作为解决人才来古镇创业就业初期的短期租赁和过渡周转用房。人才保障房按照“以政府主导、企业参与、服务产业、社会化管理”的原则进行租赁和管理。
(二)所适用对象范围。在古镇用人单位工作、未享受过福利分房、在中山市范围内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的,可按人才档次(学历、职称、技能等)享受对应补贴和免费管家服务。
(三)目的和意义。落实《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中山组发〔2022〕1号)文件精神,解决人才来古镇创业就业初期的短期住房问题,更好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为古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支持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营造更加有利于人才聚集的良好生活环境。
三、政策实施后带来的社会效益
为企业和人才解决后顾之忧,有利于人才引进,提升古镇在人才竞争中的优势,促进我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