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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古镇镇人才保障房申请租用办法》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3-20 分享: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古镇镇人才保障房申请租用办法》的通知


  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3月12日印发《关于印发〈古镇镇人才保障房申请租用办法〉的通知》(中古府〔2024〕3号),文件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中山组发〔2022〕1号),参照《中山市人才房管理暂行办法》(中人社发〔2023〕89号)文件精神,结合《古镇镇支持企业急需人才的实施方案(试行)》(中古府〔2023〕1号)及我镇实际,修订本办法。

  二、文件主要内容

  (一)所适用对象范围。申请人须在我镇用人单位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的合法劳动合同(符合我市相关规定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除外)。申请人及配偶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政策,未正在享受中山市内其他镇街或单位提供的人才保障房。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中山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二)目的和意义。为更好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支持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营造更加有利于人才聚集的良好生活环境。

  (三)主要修改内容。一是助力经济发展。为确保我镇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企业发展的关键人才,人才保障房将优先面向非公企业申请。二是进一步细化人才档次及租金支持。对不同档次的人才予以不同年限、不同租金补贴比例。

  三、政策实施后带来的社会效益

  优化古镇人才服务保障,为人才提供全面支持,是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的关键所在,对于推动古镇产业升级、增强人才竞争力具有重大意义,并将为古镇经济社会的持续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