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及《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应急规〔2022〕2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中山市应急管理局制定了《中山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公众可于2023年4月19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市应急管理局电子邮箱zsyjjck@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蓝佩良,0760-88884353。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中山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印发中山市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激励措施的通知》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