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区农业灾后复产救助工作,扶持受灾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户尽快恢复生产,确保粮食稳定、农业增效、农户增收、社会稳定,根据《中山市农业灾害复产救助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我局起草了《火炬开发区农业灾后复产救助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加盖公章后于,并于2020年7月30日下班前提交至我局,如无意见也请写明“无意见”并加盖公章。
附:火炬开发区农业灾后复产救助办法(征求意见稿)
火炬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