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做好稳就业、保民生的工作,分局2017年制定的《中山火炬开区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就业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工程的实施办法》(中开管办〔2017〕181号)文件到2020年底已到期,现将原文件进行公示延期并征集意见,公示期为1月18日至1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分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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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瑛茹
联系电话:0760-8531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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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意见反馈回执
2、关于印发《中山火炬开发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就业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工程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组织人事办公室(人社分局)
2021年1月13日
附件1:
意见反馈回执
单位(盖章):
注:请提出意见并在□中打“√”
附件2:
关于印发《中山火炬开发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就业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工程的实施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