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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行为,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依据《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1号),结合我区执法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将位于如下路段的单位增加为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
一、沿江东路
1、中山泰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中山创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3、中山三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4、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建中路
5、中山市新高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中山利海建材有限公司
7、阳江市江城区运丰行建材商行
8、中山市坦洲镇阳军五金商行
9、中山火炬开发区海亦运建材商行
10、中山市华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三、中山港大道
11、宜春开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中国电建路桥中开高速项目材料中转保障基地)
四、祥富路
12、中山火炬开发区特腾建材经营部
五、沙边路
13、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火炬开发区分局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