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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20】48号)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局现将中山火炬开发区(中山港街道)对其他医疗救助资金人员名单公示(详见附件),并征求各单位和群众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和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2.公示时间: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11月27日。
受理单位: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受理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31号115室
联系电话:89873729
附件:2022年5月中山火炬开发区(中山港街道)对其他医疗救助资金人员名单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22年5月27日
附件
2022年5月中山火炬开发区(中山港街道)对其他医疗救助资金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