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府〔2020〕96号)、《关于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缴、减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火炬开发区产业园区公租房小区租金收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产业园区公租房小区租金标准
(一)工业附属设施(新能源研发中心-宿舍)
租金:8元/平方米.月
物业管理费:1元/平方米.月
市场租金参考价: 16元/平方米.月
(二)加工区员工宿舍1、3、6号及电子基地员工宿舍5号楼
租金:15元/平方米.月
物业管理费:2元/平方米.月
市场租金参考价: 17元/平方米.月
二、产业园区公租房小区计租方式
产业园区租金计算公式:
申请人月缴租金金额=政府公布的产业园区公租房小区租金标准×承租产业园区公租房计租面积
其中:
(一)政府公布的产业园区公租房小区租金标准:
根据《中山市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按照略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确定。我市公租房的租金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采用房屋本身状况结合“圆心分值计租法”计算公租房租金政府指导价,即先按房屋本身状况取不同的房屋要素分,确定基本租金,再选定政府办公地点、大型商业中心作为圆心,将住房按不同半径划分为不同区域,根据不同的地域修正系数、路段修正系数来计算租金政府指导价。我区以区管委会为圆心,计算公式为:租金政府指导价=基本租金×地域修正系数×路段修正系数。其中租金标准不高于政府指导价,详情请阅《中山市公租房租金政府指导价计算表》。
(二)承租产业园区公租房计租面积:
产业园区公租房小区计租面积按套内面积计算。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