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人社发〔2018〕344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区受理的申请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136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11家企业,一次性创业资助4人,场地租金补贴1人,灵活就业补贴1人,社保补贴3家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 3月8 日至2023年 3月11 日止,若对公示的补贴对象有异议,请及时实名书面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火炬开发区分局提交。反映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康乐33号
联系电话:88295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