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现场资格复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一)20221101、20221102、20221103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二)20221104、20221105、20221106岗位:通过网络资格初审的考生。
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复审时间
1.20221101、20221102、20221103岗位:2023年4月7日(星期五),上午:8:45-12:00;
2.20221104、20221105、20221106岗位:2023年4月7日(星期五),下午:14:45-17:30。
(二)复审地点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10会议室(中山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31号)
三、审查材料
1.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3.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专业方向证明等);
4.20221101、20221102、20221103岗位需携带笔试准考证;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查验时必须提供原件,其中第2、3、5项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四、注意事项
1.请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保持电话通畅(如报名后更换电话号码的请主动告知)。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材料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前补全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原则上须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如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委托双方签名并按指纹)以及现场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4.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除核验身份摘除口罩外,应全程规范佩戴,加强个人防护,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联 系 人:邱先生、梁先生
联系电话:89893705,89873709(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名单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