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编制机关应当在跟踪评价报告书报送审批前,公开征求有关单位和公众对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意见。现对“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相关内容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简本)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8日
(联系人:郑卫胜,联系电话:0760-89938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