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火炬开发区专利资金管理办法》(中开管〔2022〕35号)的相关要求,现开展火炬开发区2023年专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利资金申报支持范围
专利资金扶持对象为火炬开发区(含中山港街道和民众街道,下同)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在火炬开发区工作的个人。共同拥有专利的,资金申请人应当是第一专利权人。
本次申报范围为:
(一)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获奖、获批、获市资助的中山港街道企业或个人;
(二)2021年8月4日至2022年12月31日获奖、获批、获市资助的民众街道企业或个人。
二、申报专题及材料
(一)国家、广东省专利奖
获得中国专利金奖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每项奖励100万元;获得中国专利银奖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每项奖励50万元;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每项奖励30万元。
获得广东专利金奖的,每项奖励30万元;获得广东专利银奖的,每项奖励20万元;获得广东专利优秀奖的,每项奖励10万元;获得广东杰出发明人奖的,每项奖励10万元。
申报材料:中山火炬开发区专利奖奖励申请表;奖项下达文件或获奖证书;获奖专利的专利证书;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以及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每家奖励25万元;获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每家奖励15万元。同一年度获多项奖励的,以单项最高金额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
申报材料:中山火炬开发区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奖励申请表;项目获批文件;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二)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资助
购买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的,对保费按照市资助标准最高1:0.5配套。
申报材料:中山火炬开发区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资助申请表;保险合同和保费发票;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市资金下达文件;市资金进账凭证。
(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费用配套资助
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产生银行贷款利息、贷款保证保险费用或贷款担保费用、评估费用的,分别按照市资助标准最高1:0.5配套。市、区两级对利息的资助合计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对贷款保证保险费用或贷款担保费用资助金额合计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对评估费用资助金额合计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
申报材料:
1.申请银行贷款利息配套资助的,需提交以下材料:中山火炬开发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费用资助(利息)申请表;银行贷款借据;计息单;质押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或凭证;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市资金下达文件;市资金进账凭证。
2.申请贷款保证保险费用或贷款担保费用配套资助的,需提交以下材料:中山火炬开发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费用资助(保证保险费用或担保费)申请表;银行贷款借据;贷款保证保险合同/贷款保证保险保单或贷款担保合同;贷款保证保险费用或贷款担保费用票据;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市资金下达文件;市资金进账凭证。
3.申请知识产权评估费用配套资助的,需提交以下材料:中山火炬开发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费用资助(评估费)申请表;知识产权评估合同;知识产权评估费用票据;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及附页;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市资金下达文件;市资金进账凭证。
(五)专利转化标准资助
专利转化标准资助的条件和标准。申报单位将拥有的发明专利转化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且在标准引言中披露该专利的,按市资助标准最高1:0.5配套。
申报材料:中山火炬开发区专利转化标准资助申请表;已正式发布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文本;专利证书(签署及盖章页)复印件;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市资金下达文件;市资金进账凭证。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为产业集团类总公司、创新创业中心等属下企业的,需于2023年7月25日前提交申报资料至主管单位,由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并根据企业的实际运作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后,再由主管单位于2023年8月5日前报送申报材料至区市场监管分局审核。
其他单位或个人需于2023年7月25日前直接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区市场监管分局审核。
除申请表外,所有材料均以“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形式提供。请各单位把握好时间节点,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咨询
火炬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联系人:袁冠勋,电话:0760-87866039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3号之一区市场监管分局知识产权与质量发展组。
附件:
1、中山火炬开发区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奖励申请表
2、中山火炬开发区专利奖奖励申请表
3、中山火炬开发区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资助申请表
4、中山火炬开发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费用资助(利息)申请表
5、中山火炬开发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费用资助(保证保险费用或担保费)申请表
6、中山火炬开发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费用资助(评估费)申请表
7、中山火炬开发区专利转化标准资助申请表
8、关于印发《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专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