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火炬开发区(中山港街道)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规定,中山港街道司法所通过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集体评议,确定了23名第一届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拟聘人选。现对拟聘人选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4年8月13日起至2024年8月21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中山港街道司法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反映人应提供合法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姓名。
联系单位:中山港街道司法所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楼信访大厅,邮编:528400
联系人:严小姐,联系电话:89933734
附件:火炬开发区(中山港街道)第一届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拟聘名单
中山市中山港街道司法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