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中山市重点项目扩建需要,现征收权属中山火炬高新区陵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及中山火炬高新区濠头下陂头股份合作经济社的土地,涉及用地红线内的坟墓需要迁移,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火炬高新区土名“塔石山”的山地。
二、迁坟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20日止,凡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的坟墓,一律视为无主坟墓处理。
三、补偿手续:涉及被迁移坟墓家属自行到中山火炬高新区陵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中山火炬高新区濠头下陂头股份合作经济社、中山火炬高新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登记备案,并落实搬迁事宜,由中山火炬高新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签订补偿协议并给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迁坟范围示意图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3日
陵岗股联社:陈光耀,联系电话:85596239
下陂头股份社:劳志康,联系电话:89927606
区征收中心:徐金祥,联系电话:89938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