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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开发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现公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山火炬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zs.gov.cn/zshjq/gkmlpt/annualreport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火炬开发区综合办公室(地址: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31号,邮编:528437,电话:0760—8989373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中府办函〔2022127号)要求,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拓展和深化政务公开渠道,着力以政务公开工作提效能、优服务、转作风,助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深化重点领域主动公开,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2023年,我区全面落实《条例》要求,围绕社会关注热点,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通过“中山火炬发布”政务新媒体账号发布信息3266条,通过中山火炬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951条(其中政务动态100条,公告公示类138条,人事信息14条,财政信息175条,规划统计类58条,重点领域68条,五公开类153条,村务公开100条)。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布制度,编制并公布规范性文件13条,发布政策解读23条。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动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就业创业、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二)突出标准化规范化,优化提升公开方式。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内容规范清晰实用。一是完善工作管理制度,对每个栏目负责单位进行明确,压实责任,督促各部门及时提供更新材料。二是规范化运行政务网站管理,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对网站各栏目更新情况进行实时检查与监控,落实落细信息发布“回头看”制度;密切联系新闻部门,与政务新闻部门密切拉手,及时更新政务动态资料。三是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规范性;落实信息公开目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五公开”等网站专题栏目的资料更新,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政府网站的时效性、权威性。

(三)依法依规,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质量。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3年,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继续实行跨部门协调会商机制,针对情况复杂的申请,组织协调多个部门会商,确保准确研判、依法答复;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积极主动服务群众,最大限度依法满足申请人信息需求。

(四)加强监督保障,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准确性。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建设高素质政务公开人才队伍,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通过网站监测平台和利用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日常监测,开展经常性地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建立常见错敏字、不规范表述问题台账,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识错能力。

(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政务新媒体信息宣传有力度、有深度。一是主题主线“三贴近”,根据各阶段的宣传重点,策划一系列主题鲜明的报道,做到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二是线上线下齐头并进,不断提升我区政务新媒体影响力,建立深厚的群众基础。三是重点宣传突出,配合全区各战线工作重点开设主题专栏,进一步推动主题报道的广度和深度。四是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设立专项报道新闻小组,深入一线,挖掘基层故事,提高政府信息宣传报道质量,推动政府信息交流互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5

16

3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6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38

行政强制

4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39.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在市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困难和薄弱环节。

一是政务公开意识有待增强,部分职能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对公开内容把握不够准确,对我区网站公开流程不熟悉。二是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如存在错别字、内容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三是政策解读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单位对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深度不够,且多元化解读比例不高。

下一步,我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将政务公开作为本机关重要工作内容,继续加强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加强培训,进一步提升各职能部门对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压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稳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以实际行动继续开创火炬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

一是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在平时工作中多对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制度进行宣传,在每一次网站公开的实例中均要求部门工作人员对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制度进行学习,并要求其将该制度传达到部门同事、领导间,倒逼各部门做好网站公开前置流程;密切关注各栏目公开更新情况,及时提醒相关单位按照流程和管理办法提供公开材料。

二是认真抓好政务公开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不断学习和更新规范表述词库,督促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提升自我工作能力与辨识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促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三是压实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公开。在规范性文件出文以及公开前,提醒相关单位同步制作政策解读,未制作政策解读的规范性文件不予进行发文和公开程序;要求相关单位不断创新解读方式,采取通俗易懂的多元化形式进行政策解读,使政策解读更易读懂、读起来更生动、解读更贴近民心民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中山火炬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1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