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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区电动自行车登记办理点和带牌销售点启用

信息来源:中山火炬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08-28

621日起,我市对符合新标准且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予以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如何上牌?需要什么材料?去哪里上牌?28日,火炬区交警大队在春天百货广场举行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现场咨询活动,让广大群众明白电动自行车如何上牌。<?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据介绍,火炬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地点在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动自行车登记大岭办理点(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江陵西路11号大岭机动车辆检测中心旁)。而火炬区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点在火炬开发区骏驰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张家边一村东镇北路4号一层)。

交警部门表示,实施登记上牌后,相当于电动自行车有了身份证,交通违法行为将会被溯源追责并逐步减少,交通秩序将会得到改善,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将会下降。

新标准实施时间(2019415日)前购买的符合旧国家标准且进入《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须在启动登记日起至20191231日,凭有效证明材料办理临时登记,领取有效期为3 年的临时号牌,逾期未办理临时登记的,不得上路行驶。

对在用的既不符合新标准也不符合旧标准的违标电动自行车设置1年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违标车辆仍然上路行驶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据了解,《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已于415日开始实施,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为25公里/小时;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电压不超过48伏;电动机连续输出功率为400瓦;且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