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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区出台《质量管理品牌发展和标准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中山火炬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01-17

近日,火炬区出台《质量管理品牌发展和标准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进一步提升了火炬区品牌形象,推动经济繁荣发展。

根据《办法》,火炬区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设立质量管理品牌发展和标准培育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企业注册商标、申报国家级和省级名牌名标、申报各级政府质量奖、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和省级地方标准。符合资助条件的企业及其它经济组可在2019630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向区市场监管机构提出专项资金申请。

在火炬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及其它经济组织在2018年度产生的以下事项均可申请资助。资助范围和条件:(一)企业及其它经济组织注册国内和海外商标;(二)企业及其它经济组织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三)企业及其它经济组织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四)企业及其它经济组织获得中国质量奖(含获得提名奖)、广东省政府质量奖、中山市政府质量奖;(五)企业及其它经济组织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省级地方标准,企业协助制定国际、国家、行业、省级地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