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珠三角(中山)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中山火炬现代产业工程技术研究院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开管〔2021〕23号)的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中山火炬现代产业工程技术研究院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符合申报条件。请申报单位参照《关于印发中山火炬现代产业工程技术研究院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开管〔2021〕23号)及申报指南进行申报资格自查。申报单位应符合申报条件,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申报资料应真实可靠。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函。申报项目应符合申报指南要求,不符合指南要求的项目不予受理。请区属总(集团)公司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
二、申报方式和程序
申报单位通过中山火炬现代产业工程技术研究院网络服务平台(网址:www.hjcyyjy.com)进行申报。
(一)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需进行单位注册,提交单位信息,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申报。
(二)申报。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通知及申报指南要求,网上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完成填写后,提交审核。
(三)审核推荐。申报单位完成申报材料后,网上提交申报材料,由园区所在总(集团)公司进行形式审查。区属总(集团)公司对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网上审核通过后,予以推荐。
(四)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形式审查通过后,申报单位按要求报送纸质申报材料至中山火炬现代产业工程技术研究院。
三、申报时间与材料报送
(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5月31日-6月23日;
(二)区属总(集团)公司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
(三)申报项目通过网上形式审查后,打印书面材料报送至中山火炬现代产业工程技术研究院(中山火炬开发区会展东路1号德仲广场2幢2楼)。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下午5:30。申报单位需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纸质申报材料的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按照申报书、辅助证明材料的顺序统一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五份、加盖公章(封面及骑缝章)、编制目录和页码、胶装;书脊需注明申报单位名称;请勿用塑料夹或者文件夹等外包装装订。
四、联系方式
中山火炬现代产业工程技术研究院 科技创新部
联系人:陈传国
电话:(0760)85298683
附件:
1.2021年度中山火炬现代产业工程技术研究院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申报指南
2.2021年度中山火炬现代产业工程技术研究院创新中心认定申报书
3.《关于印发中山火炬现代产业工程技术研究院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开管〔2021〕23号)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