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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法律意识淡薄 私自撕毁封条将接受行政处罚

信息来源:中山火炬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4-23

    23号,火炬区公安消防大队和西城派出所在开展“三合一”场所整治“回头看”的检查过程中发现,辖区一家便利店在被查封后,居然私自撕下封条再次营业。消防部门提醒,未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改就擅自拆除封条属违法行为。

    当日,记者随执法人员来到百汇广场的美怡佳便利店。在二楼现场看到,床褥等生活用品依旧还在,现场灯光昏暗,堆放不少杂物。据悉,该店于本月12号被查封,是检查人员检查辖区内“三合一”场所时,发现该经营场所二楼存在住人违规行为,除床褥、被铺外,还堆放了衣服等生活用品,存在安全隐患。对此检查人员依法进行了查封,并限期整改。然而,上周检查人员复查时发现,原先张贴的封条被其擅自取下,并继续经营。

    执法人员现场教育, 店主表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私自撕掉了封条,现已认识到了自身行为违法,将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尽快把2楼清理好,并到派出所做好笔录,接受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广大社会单位及业主,未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改就擅自拆除封条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之规定,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公众要切实加强这方面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