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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开发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9-11-26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有关工作要求,以及《中山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工作部署,火炬开发区制定相关工作措施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简政放权。今年3月我区成立了区行政服务中心,建立“一站式”政务服务平台。中心进驻了市场监管机构、经科局、公安分局、国土分局、住建局、规划分局等20个职能部门,进驻事项526项,进驻人员250余人,设置98个窗口。为最大限度缩短企业办理业务时限,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置商事登记综合窗口,努力实现“综合咨询、一窗受理、分类办理、统一出件”的窗口模式。全力做好承接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工作,根据《中山市下放火炬开发区和翠亨新区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目录(2019年版)(送审稿)》,初步拟定2019年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目录事项共267项,继续下放197项,新增下放70项,比2016年版下放经济事权事项增加85%。下一步,下放事项清单将提请市政府审批。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各类证明材料和盖章环节,明确各类证明的名称、实施依据、出具单位等要素,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规范证明行为,证明材料清单公布后,要求各部门一律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清单之外的证明材料,不得为其他单位开具“保留清单”外的证明事项。严格依据市政府公布的涉企涉民证明事项清单修订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并同步修改目录管理系统和网上办事大厅。全区清理减证便民事项154项、保留39项。

2.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一是按照“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理念,梳理“马上办”事项28项、“网上办”262项、“就近办”50项、“一次办”279项。二是积极推广宣传“粤省事”。广泛发动区机关、区属公司、社区、学校等单位职工使用“粤省事”,同时在办事大厅摆放宣传海报,引导群众使用“粤省事”。截至上月,我区“粤省事”用户数超过15855人。三是切实做好电子印章审批制发工作和备案准备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我区已收集汇总本镇区下设机构的电子印章信息材料。

3.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建设标准化、规范化。一是按照《关于开展镇区政务服务事项“十统一”标准化工作集中办公的通知》要求,梳理并上报上级部门下放事项3373项。此外,根据《广东省2019年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和市业务部门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火炬区现有3042个事项可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查阅,其中426项可在线申办。二是配合上级部门完善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和实施目录,规范填录政务服务事项要素,现延伸我区事项492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我区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要求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今年全区制定了12份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合法性审查、向社会公布的程序,备案率达到百分之百。为杜绝出现漏查漏备的规范性文件,区司法所与党政办联合把关,定期检查发文目录,监督各部门依法依规出台规范性文件。

2.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我区制定了《中国共产党中山火炬开发区工作委员会议事办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参与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决策前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确保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区司法所进一步健全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规范法制审核工作流程,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区重大行政决策及其他重要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共120份。严格落实市重大行政决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平竞争内部审查程序、合法性审查程序。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区综合执法局全面履行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区环保、安监、城管、交通、文化所对应的市级部门均在各自的政务网上对“机构设置”“权责清单”“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流程”等方面进行事前公示。许可业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设定依据”均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时,全程佩带行政执法证件;在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环节主动出示执法证。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岗位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依法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积极落实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每周一向区行政服务中心上报上一周所作出的决定,保证在决定作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同时,在相关市级网站对上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和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数据进行公开。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文字记录。严格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办法》和《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制定《火炬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案卷评查制度》,执法案件每年接受市法制局的抽查和各市级部门以及自身的季度评查。落实音像记录。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备了执法仪80台,做到人手一台的配比,购买数据采集机2台。在OA系统内增设“执法视频”模块,便于重要执法视频的保存。另外,设置了专门的询问室,安装了监控系统,可按需开启录音录像设备。

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职能,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新高地。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落实文明执法行为。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办案时,依法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执法目的、方法,举止得当、语言文明。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19年以来,共办结案件267宗,均按规定对外公示。三是落实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安排专门法制员负责核审依权限办理的案件,实行案件核审层层把关,2019年以来办结的267宗案件核审率100%。四是落实“两法衔接”涉罪案件移送制度。涉嫌犯罪案件及案件线索全部做到“应移则移”。2019年以来,移送涉罪案件7宗,全部已录入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

3.区卫计局结合卫生监督实际,认真依照法律法规和既定程序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1)以案促管依法打击卫生计生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对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卫生标准,对全区公共场所和医疗机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督导,下达监督意见书;对限期未做整改的单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及时立案调查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特别对生活美容场所开展医疗美容、非法行医等乱象严惩不贷;同时加大力度查处公共场所无证经营行为。

执法人员配置摄像记录设备,做到调查跟踪及办案过程“全记录”。执法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要求执法人员将记录仪记录的原始视频交由专人上传至中山市卫生监督执法数据存储中心,作为证据的视频片段采取刻录光盘的方式随案保存。

(2)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助力行政监督执法

现有社区(小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协管员50名,开展无证巡查、非法行医、“两非”案件摸排及其他卫生监督服务。2019年上半年,根据各社区协管员上报信息,巡查涉嫌无证“牙科”和非法行医点76次;发现及跟踪涉嫌无证经营的公共场所45间次,其中对8间限期未能整改办证的场所予以立案并作行政处罚;发现3间单位对外张贴非法医疗广告,其中1宗在限期内未整改,已交由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4.区住建局强化日常管理,规范执法程序

一是强化建设工程管理。一手抓施工现场管理,严把工程管理关,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要求限期整改或停工整顿,对违反建设秩序无证施工、未报先建、未招投标的进行严肃查处,对未挂安全标语、警示牌及卫生状况较差的工地责令整改;一手抓施工许可证审批关,对不符合申请施工许可证条件者,坚决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

二是强化建筑施工质量管理。一方面狠抓结构工程和节能工程质量。通过加大巡查频率、督促落实质量责任、加强细部环节监督等措施,对那些总体水平较低的施工现场,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把业主投诉最多、影响较大、又普遍存在墙体裂缝、渗漏、使用功能缺陷等问题列为监督交底的重要内容,推广使用质量垫块、新型墙体施工工艺等。

三是强化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针对建筑工地脚手架、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高支模等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开展了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并进一步加大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力度,坚持将日常监督与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阶段大检查相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开展的主题咨询月中向各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发放安全常识手册,举行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四是强化从业人员素质教育。为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从业人员素质教育,适时组织各社区、各大公司、建筑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建筑业务知识培训。在此基础上,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通过组织安全知识宣讲、建筑安全知识竞答、建筑工程应急预案演练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从业人员素质。

五是强化制度建设。坚持边实践边探索,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及早研究制定建设事业科学发展迫切需要的新制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促进行政执法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着力推进服务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六是强化内外监督。为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促进各项业务的有效开展,住建局高度重视监督工作,公开服务宗旨、服务承诺,公布监督电话,设立意见箱,建立健全统一政务咨询投诉平台,实施网上在线监管和行政服务效能监管。通过积极开展社会监督工作,有效推进了机关从审批管理型向依法服务型的转变,从根本上改进了工作作风。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要求,我区深入贯彻落实有关规定,积极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我区全面实现网上办公、网上咨询、网上审批、网上投诉、网上监督,积极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工作现代化。对各部门建立行政权责清单,公示办事流程图,列明办事要素,使办事群众办事流程更清晰明了,公开统计、规划、人事、政策文件、财政预算、三公经费等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让政务更加透明、公开,真正置于“阳光”之下。

1.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布制度。截至2019年11月18日,共编制并公布规范性文件12条,发布政策解读12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截至2019年11月18日,我区共受理社会公众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19单,已答复19单。

3.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我区积极推动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截至2019年11月18日,共公布财政预决算信息112条、保障性住房信息36条、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7期,共公示行政许可数据3016条、行政处罚数据284条。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为社会稳定提供夯实基础。

我区坚持和发展“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区,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一方面探索把握矛盾的新变化,多措并举,开放共治,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化解矛盾纠纷。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注重强化“公调对接”机制,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防止矛盾激化。一是推动警调联调项目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在全区三个基层派出所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引进律师团队参与调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与派出所民警、辅警组成警民联调团队,加强与派出所的警调衔接联动,减轻派出所的日常调解压力,完善丰富我区人民调解组织架构,提升我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能力。全年共受理调解咨询519宗,调处成功案件共67宗,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2.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受理点功能,畅通复议渠道,化解行政争议。开发区行政复议受理点对于复议申请全部做到了当场受理,需要补交材料的,一次性告知需要准备的所有材料,提高受理工作效率,便捷当事人。同时加大宣传复议受理点宣传工作。将宣传工作结合到司法所日常普法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广播、现场设摊宣传活动、宣传栏等多种宣传形式,提高公众知晓率

我区复议受理点有效衔接中心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复议受理点工作与中心信访、劳动、公安等部门积极联动,对于属于复议范畴的事项,如信访答复,公安行政处罚,工伤认定等诉求,及时引导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配合职能部门向当事人做好法律解释工作,帮助当事人通过复议途径解决矛盾纠纷,有效缓解信访维稳压力。今年我区复议受理点共受理案件22宗。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普法治理,积极推进全区依法建设。继续落实《火炬区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火炬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工作指引》文件要求,把普法工作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指标,确保法治工作在全区各单位中有效开展。一方面扎实开展全区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同时积极推进民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截至今年,我区七大社区全部获得“广东民主示范社区”荣誉称号,其中海滨社区、城东社区荣获“全国民主示范社区”荣誉称号。另一方面,深入推进省级法治文化公园创建工作,把法治工作深深融入我区人民群众中去。

2.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为提高全区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降低行政败诉风险,我区组织了全区领导干部及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业务、法律知识培训。

(七)完善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治制服务保障

1.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公平竞争审查一系列文件精神,2018年至今通过公平竞争审查调整和出台了16份规范性文件(2019年9份),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有效制度保障。另根据市商务局最新下发的“促进对外贸易政策”,结合我区实际,拟修编《中山火炬开发区促进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增加“一带一路”及新兴国际市场国家和地方的展览补贴、进口技术和设备的贴息等两项的配套扶持。我区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做到立改废释,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努力为支持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区司法所及时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合法性审查及公平性竞争审查,并完成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程序,确保出台的制度合法有据。

二、2019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确保全面依法治区正确的政治方向。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法治建设一切工作。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入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系统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举办有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专题培训班。组织新闻媒体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深入推进宪法宣传贯彻。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组会议学习内容,有关会议学习宪法法律一年不少于2次。进一步强化党和国家公职工作人员宪法法律知识和宪法法律意识教育,推动落实宪法法律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各类专项培训的必修课,继续将宪法法律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的必考内容。推进“宪法进万家”,深入开展“12.4”宪法学习宣传周活动,继续举办深入开展“宪法教育进企业、校园”宣传专题活动。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1.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落实重大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的制度机制,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2.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配合建立省、市统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信息化平台。

3.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按照市工作部署,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

4.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将创建活动纳入区党工委、管委会重要议事日程。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执法,开展执法监督。

5.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上级要求,承接上级行政复议下沉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效率。全面加强行政复议宣传工作。

6.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落实市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依法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时发布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扎实做好公报工作。贯彻落实政策解读工作要求。抓好政务舆情回应处置。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

(三)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推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1.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新型社区治理体系,深化“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提升我区基层治理法治化、现代化、信息化水平。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及评价工作。大力推进多元共治,拓宽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渠道,特别是完善异地务工人员有序融入、参与社会治理机制。

2.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打造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人民调解与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的有机衔接;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落实诉前先行调解工作要求,完善人民法院委派调解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律师调解工作。继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综合发挥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信访等作用,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依法治网,推动构建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和网络犯罪防治体系。

3.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律师参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加快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组建区法律顾问团,全面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参与信访接待、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以及普法宣传工作,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能力和水平。

4.完善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机制。继续贯彻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和《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做好领导干部、青少年、异地务工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和实践基地建设。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粤港澳大湾区等开展主题法治宣传。

5.持续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深入推进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扎实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回头看”工作,巩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成果,争取多几个社区创建“全国民主法治村(社区)”。开展“法律进企业”宣传教育活动和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推动全区70%以上500人以上规模企业达到省级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标准。

三、火炬开发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省、市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相关部署,根据《中山市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为推进我区2019年依法治区工作进程及2020年工作部署,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建设全国领先高新区战略目标,以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等文件确定的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使法治成为我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为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民主法治建设在推进改革开放、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保障作用;坚持以人为本,依靠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有针对性、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

(三)重点工作。

1.着力改进和加强制度建设。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落实《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1514号),切实实施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统一发布、备案审查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审查程序管理,对不符合送审程序的规范性文件送审稿严格执行退回、中止审查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审核审查效率。制定并推行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文件报送、审核审查、备案、公布、统计、清理、有效期管理全过程网上运行监督,建立实施常态化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制,提升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效率。

2.规范行政决策工作。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一是健全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把关作用,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必须经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二是进一步落实《中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中府〔20132号)、《中山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中府〔201485号),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目录并进行公布。严格落实政府重大决策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制度。加强重大决策目录管理和公众参与管理。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实现公众参与决策常态化。

3.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案件网上运行监督管理。统一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化监督管理系统,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权责清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是各执法部门建立健全执法岗位责任制,明确执法责任,制定本单位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并向社会公开。四是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制度。五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禁止临时工、合同工申领行政执法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全员网上考试、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六是落实20167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6号)以及政府绩效管理、省依法行政考评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同时,加强行政许可实施评价和监督,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认真落实《广东省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条例》(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7号)和《中山市市属部门下放事权运行监督管理办法》(中府〔201465号),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禁不作为、乱作为。要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进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和公布。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程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最大限度缩小投资项目审批、核准的范围,最大幅度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

4.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大力推进教育、医疗卫生、科研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并及时更新。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三是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政府网站管理,运用火炬发布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开展互动交流,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5.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健全预防与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依法加强对影响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重点问题的治理。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同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化解社会矛盾。坚持依法处理信访问题,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贯彻实施《广东省信访条例》,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优化传统信访途径,进一步健全网上受理信访制度。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6.严格落实省依法行政考评相关工作。依据《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省政府令185号)、《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省政府令184号)及《中山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认真做好省依法行政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年度考评迎考工作,对照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重点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依法行政保障等考评指标落实的迎考抽查工作和整改落实。

7.进一步加强各级法制机构建设和法制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力保障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依法行政,促进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和法制干部队伍建设,配强配足法制专职员,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重大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制度,充分发挥其在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和法律风险防控的监督主体作用。

8.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和依法行政保障工作。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法治意识教育和法治教育培训。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健全落实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以及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行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的关键,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举办1期以上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举办2期以上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组织2次以上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培训。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与考试、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脱产培训情况计入公务员年度考核表。

9.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健全制度机制、标准体系,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普法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织密织牢市场运行的制度规范。依靠法治办法解决突出问题,把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尊重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市场化手段,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把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机统一起来,让二者各展其长、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四、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情况

(一)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实行“新政务”助推民营企业发展。

抓好“放管服”改革,压减政府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涉企收费清单,持续降低实体经济用人、用能、用地成本。一是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举措,帮助民营企业减轻税费负担、解决融资难题、完善环保治理。二是强化执法监管,打击传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加强消费维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三是提高新开办企业审批办证效率,降低企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实现开办企业3个程序、2个环节、5天办成。四是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减证便民145项,承接市下放事项387个,审批服务提速50%以上。落实“减少前置条件、减少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程序、减少申请材料”和“减证便民”改革要求,实行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并联审批”。五是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扎实推进开办企业便利度改革,率先在全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积极推进“五办”改革,按照“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的目标简化优化事项流程,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多证合一、审核合一、证照联办”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六是协调全区职能部门所有审批岗位整建制进驻新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取消各类单设的审批分中心。七是全力打造“互联网+”,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APP、实行企业自主申报,推行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智能申报审批,实现企业登记“网上办理”,全程办照“零跑动”,激发火炬开发区“双创”活力。尝试将各部门自助终端统一整合到便民服务区,提供24小时政务服务;探索政务服务向社区延伸,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政务服务”。通过优化模式“促改革”,简化办事服务流程,积极优化营商环境。

(二)严格规范服务型行政执法,着力营造企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区相关执法单位严格组织、机构、人员“三落实”,确保服务型执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一是坚持每年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务能力培训班,邀请两院行政庭法官、资深律师进行授课,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能力、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降低了行政败诉风险。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责任,文字记录完善;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记录设备;规范执法用语规范,执法档案,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管理制度;建设询问室和听证室等音像记录场所。三是行政管理时优先采用行政指导,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运用说服教育、提示引导、劝导示范、规劝约谈、建议回访等非强制手段,对有违法苗头的给予指出,对轻微违法给予告诫,引导行政相对人主动配合、自觉遵法守法,避免简单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执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坚持对新兴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在鼓励“双创”工作中,对“四新”企业开展以包容审慎为主的监管模式。

(三)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推进“法治进民企”。

按《开发区“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指引》文件要求,紧扣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开展“法律进民企”、减税降费政策系列“大讲堂”等精准普法宣传活动,发挥“法律顾问团”普法职能,企业法律顾问积极服务民企经济发展,为厂企负责人带来“面对面”的宣传培训,共40多场,派发各类宣传资料1000多份。同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人员向区各大企业、商家店铺和企业员工发放相关宣传资料,解答居民的各类法律问题 。每年年初,在区城东车站、明珠长廊等人流密集场所,对“异地务工人员”、用人单位进行法治宣传,突出宣传了《人民调解法》、《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继承法》等法律法规,培育民企法律意识,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

2.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加强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

一是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及时化解涉民营企业各类纠纷。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不断提高诉调对接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常态化、精细化水平。成立区工商联、区个私协调委会、河南商会、肇庆商会,各集团公司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及时受理并调解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截至10月份,全区受理民营企业调解纠纷  宗。二是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作用,5个律师事务所派出的律师团队分别进驻7个社区担任法律顾问,主动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为辖区群众、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全区7个社区全部获评省“民主法治社区”并通过验收。三是创新拓展公共法律服务,提供更人性化、个性化法援服务。发挥12348法律服务热线作用,放置法律援助申请自助终端机,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援助率100%,截至10月,受理全区工伤类型法律援助申请4宗,合同类型3宗,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及时引导民营企业员工依法进行讨薪维权。

(四)大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今年以来,我区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成立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由区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各成员单位有区党政办、宣传办、综治维稳办等16个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经科局。根据市湾区办有关要求,拟定了《火炬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2019年工作要点及实施计划》,每月更新湾区重点项目库进展情况,积极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发展。我区也多次举办和参与了推进和分析粤港澳大湾区的相关培训会议,9月初组织召开了火炬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工作会议、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基层党支部书记专题培训班上火炬区党工委副书记黎汉钊、林细权就粤港澳大湾区的政策与发展方向作出了深度解读、在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宣讲学习活动中邀请了火炬职院朱权教授就中山如何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大局,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作了精彩的授课。

(五)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政策服务支持。

首先,加大外贸政策扶持。一是2019年修编了《中山火炬开发区扶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增加光电产业外企增资补贴条款。二是出台《中德(中山)生物医药产业园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设立了2亿元的中德产业区级资金,加强德国企业的招引力度。三是继续加大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事项的扶持力度。四是拟参照市商务局出台对开拓“一带一路”及新兴市场国家和市场的补贴政策进行配套扶持。然后,强化了企业服务力度。一是积极配合市对出口型企业开拓美国以外的国内、外市场,及时给企业提供国际国内展会、交流会信息,促进企业多渠道多方位发展。二是做好扶持政策宣讲,让企业用好用足政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和开拓其他国际市场的风险。再次,拓宽招商引资渠道。今年以来,共签订了《中山火炬开发区管委会与中德科技园控股有限公司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与香港青年创业家总商会共建“奥港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中山)”战略合作协议》、《张企集团与广东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海外招商中介服务合同》、《工业开发与以色列VaLcal  Software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工业开发与匈牙利Wherefor  kft签订投资推广意向书》等5份合作文件。另外,将计划进一步加强美国以外的芬兰、瑞典、德国、丹麦等欧洲国家围绕健康医药、高端装备、光电等产业进行招商和合作。

(六)积极应对贸易摩擦,为企业保驾护航。随着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升级,多项措施以应对。第一,拟成立开发区中美贸易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市的做法,由区相关部门组成专项领导小组,拟定中美贸易摩擦应对工作方案,明确部门分工。 第二,拟建立“四个一”工作机制。一是梳理“一张清单”,对产值超十亿工业企业、前30名进出口大户、高新技术企业、有外迁倾向企业、受双重关税影响企业等梳理成一张清单。二是形成“一套机制”,对“一张清单”涉及企业的经营、外迁动向、用工等情况进行定期调研。三是落实“一企一策”,对重大企业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整体支持和具体服务方案。四是建立“一个专班”,实行由区领导挂钩,对“一张清单”中需政府协调解决问难的企业进行“一对一”贴身服务。通过完善机制全面了解企业受国际贸易摩擦情况、谋划工作思路。第三是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从高质量发展方向谋划,一是要求各大总公司在招引项目时必须符合产业发展导向,以具有附加值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发展空间大的新一代电子信息、先进装备、生物医药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导,严把项目投入、产出关。二是促进原有企业转型升级,提升竞争力,培育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以抵御贸易战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