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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停业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12-03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等相关规定,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会展东路1号德仲广场2幢5、6层(中山慈铭门诊部)向我局申请停业,经我局批准同意,予以停业,特此公告如下:

  机构名称:中山慈铭门诊部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会展东路1号德仲广场2幢5、6层

  法定代表人:王媚

  主要负责人:刘铁生

  登记号:MA4X5QAQ944200014D1102

  诊疗科目: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

  停业期限:2020年11月25日至2021年11月24日

  在公告停业期内,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该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20年11月25日